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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 備妥您出國留學所需經費,助您實踐您人生夢想的第一步。
特色一:利率優惠,符合適用對象資格且依規獲得核貸者,寬限期內政府最高補貼全額利息。
特色二:申貸方便,無須排隊抽籤,只需一通電話,本行專人為您服務。
特色三:貸款額度高,修讀碩士學位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修讀博士學位最240萬元
| 適用對象 | 申請人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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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程 | 博士 | 碩士 |
| 貸款額度 | 240萬 | 120萬 |
| 貸款利率 | 貸款寬限期內: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4%機動計息 貸款寬限期屆滿之次日起: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15%機動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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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補貼 | 符合適用對象資格且依規獲得核貸者,依下列規範進行利息補貼:
註:如有違反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規定,本行將依規取消利息補貼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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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期限 | 最長16年 | 最長12年 |
| 寬限期 | 最長5年 | 最長3年 |
| 寬限期:就學期間無須償還貸款本金,僅償還利息之期間,並自第一次撥貸之撥款日起算,貸款寬限期最長不得逾就學期間。 | ||
| 開始還款日 | 寬限期間屆滿後,按年金法本息均攤 | |
| 如寬限期為5年,貸放後前5年須依據教育部利息補貼條件償還利息,第6年起應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 如寬限期為3年,貸放後前3年須依據教育部利息補貼條件償還利息,第4年起應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 |
| 撥款方式 | 第一年:上限80萬元 第二年:累計上限160萬元 第三年:累計上限240萬元 |
第一年:上限60萬元 第二年:累計上限120萬元 (修讀學制為十五個月以內者得一次撥付) |
| 手續費 | 免收取手續費用 | |
| 提前還款違約金 | 無 | |
| 保證人 | 本貸款應另覓配偶以外之一人為保證人,保證人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 |
| 應備文件說明 |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檢附資料(相關文件請於申請時攜帶正本核驗):
※ 申請時請下載「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書」,參考第二頁檢附資料表確認備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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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請點選預約諮詢留下您的聯絡資訊或營業時間來電本行客服專線02-8751-6665 【撥通後按1→500】,將於兩個營業日安排專人去電說明留貸申請事宜 | |
注意事項
- 本行受理自開學日前2個月起之申請案件,且本筆貸款經核准後需於開學日或之後始得撥貸。
- 留學生必須開立台北富邦存款帳戶並設定自動扣繳。
- 若攻讀學位為Juris Doctor(簡稱J.D.),申貸之學位認定為碩士學位,借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120萬元。
- 留學生於就學期間內應每年向台北富邦銀行繳交最新成績單或註冊證明等在學證明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超過二個月未繳交者將取消寬限期及利息補貼,並停止新一年度待撥之款項)。
- 本貸款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835%~3.085%,該年百分率係以貸款金額30萬元,貸款期間5年,貸款年利率寬限期內為3.085%,逾寬限期為2.835%,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0元計算而得。
- 加碼後之利率由教育部公告之;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本貸款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民國113年03月27日。
- 本行保有核貸與否及核決貸放金額、利率之權利,同時保留調整產品規格,申貸期限及其他相關規定之權利,實際內容以本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