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成員 (任期 112.6.9~115.6.8)

    職稱 姓名 學/經歷 現職

    召集人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經天瑞
    • 東海大學企管系學士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公司獨立董事
    • 澳盛(台灣)商業銀行()公司總經理、董事
    • 澳盛銀行台灣區總裁
    • 蘇格蘭皇家銀行台灣區總裁
    • 荷蘭銀行台灣區暨北亞區總裁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司常務暨獨立董事
    • 八領觀光事業()公司監察人
    常務董事(獨立董事) 莫兆鴻
    • 加拿大皇后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 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暨花旗集團台灣區總裁
    • 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
    • 花旗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 Citicorp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HK)董事
    • Citibank N.A., Hong Kong董事總經理/大中華地區金融市場及證券服務事業群負責人
    • Citibank Korea Inc董事總經理/金融市場事業群負責人及韓國地區司庫
    • Citibank China Co. Ltd董事總經理/金融事業群負責人及中國區司庫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司常務暨獨立董事
    • 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陳亮丞
    • 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
    • 星展銀行(台灣) 總經理
    • 大眾銀行總經理
    • 花旗銀行企金處處長、金融同業處處長、中小企業處處長、環球金融交易業務處處長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 宏恩塑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何鴻榮
        • 臺灣大學政治學博士
        • 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
        • 炎州()公司獨立董事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司獨立董事
          • 驊宏資通()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吳碧珠
            • 台北商專企管系專科
            • 臺北市議會議長
            • 華南銀行董事
            • 陽信商銀理事
            • 陽明山瓦斯()公司財務課長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王儷娟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商學研究所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系學士
                •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長暨副總經理
                • 金管會檢查局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
                •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
                •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組長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司獨立董事
                • 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 審計委員會職權
                審計委員會職權
                • 本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內部法規遵循程序及計畫之妥適性。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 本行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1.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
                4. 審議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審議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 審議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7. 審議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8. 審議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及第二季財務報告。
                9. 審議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
                10. 審議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
                11. 審議年度預算及營運計畫。
                12. 審議風險管理政策與執行情形,及資訊安全政策、策略及重大資安事件之改善。
                13. 審議重大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變動。
                14. 審議依法令或內部法規需提報董事會審定之利害關係人(含實質利害關係人)之交易事項。
                15. 審議其他董事會或主管機關規定需送審計委員會審議之重大事項。
                16. 核定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