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信託

個人信託
信託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信託讓您以及您的家人無後顧之憂
  • 認識信託

    認識信託

    「信託」是財產所有權人(委託人),為自己或他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信託目的),將自己的財產移轉或處分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設立的意旨來管理或處分該財產權(信託財產)的一種法律關係。因此:

    1. 信託是一種以財產權為中心的法律關係。
    2. 信託必須委託人將其財產權移轉或處分給受託人。
    3. 受託人必須依委託人設立信託的意旨(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
  • 信託架構

    信託架構

  • 信託的好處

    信託的好處

    1.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即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及受託人的自有財產之外,原則上不會成為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求償之標的。這是信託移轉與其他型態之財產權移轉最大的差別。

    2.信託可長期照顧:

    透過信託機制,即使委託人已不在人世,受託人仍會依照信託契約,為委託人想要照顧的對象(受益人)管理或運用信託財產;甚而,信託財產既已移轉至受託之信託業者,達到財產隔離的功能,可以避免其他親友覬覦;且信託業者如解散、破產或撤銷登記,仍可以變更受託人,由新任信託業者繼續執行信託財產的管理與處分,可以達到長期照顧的目的直到信託終止。

    3.信託具有稅務規劃的效果:

    信託稅制具有調節課稅時點及折現計算的效果,可將財富管理與稅賦規劃結合。例如,若想移轉財產贈與子女,可設計部分他益的信託(信託本金部分於信託終止後歸屬子女,而信託財產每年的收入部分歸於自己),這類型的信託雖仍須繳納贈與稅,但信託財產的贈與價值是以複利方式折算現值,若透過妥善的規劃,可達成節稅的效果。

  • 信託分類

    信託分類

    依據交付的信託財產種類及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1. 金錢信託:一般作為退休安養及子女教養的規劃,另可做特殊目的性規劃。
    2. 保險金信託:延續保險意旨,將保險金專款專用在想照顧的人。
    3. 有價證券信託:讓子女可以共同享有股利之收益,達到贈與之效果。
    4. 公益信託: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
  • 信託專責部門

    信託專責部門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業務處
    地址 : 臺北市民生東路3段138號3樓及4樓
    聯絡電話 : 02-2718-6888

    信託部門經理人 :陳秋蘭
    信託業務經營型態為銀行兼營信託業務
    銀行核准證號 : 營業登記銀更字第1120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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