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信用

循環信用彈性繳款
循環信用就是當您在消費購物後,以您的信用卡做為彈性理財之繳款方式。
  • 循環信用

    循環信用

    彈性繳款 靈活理財

    當您在您的信用卡額度內消費後,不必在指定繳款期限內,全額繳清帳單上的款項,您可選擇僅先繳交帳單上最低應繳金額或以上之金額,至於其它尚未繳交部份,將由本行先行為您繳給店家,然後您可再依照往後您所收到的帳單內本行所加入之利息金額,按月繳付本行即可。

  • 循環信用利息

    循環信用利息

    持卡人於繳款後各筆帳款餘額之循環信用利息計算方式,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各筆帳款於起息日應適用之循環信用利率計算至各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自民國95年7月起本行以持卡人電腦評分系統訂定不同等級之信用風險,且考量資金及營運成本等因素,訂定循環信用差別利率定價。本行信用卡差別循環利率,詳細說明請見「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主要費用說明

  • 最低應繳金額

    最低應繳金額

    繳付最低應繳金額、延後償還、彈性付款

    持卡人每期最低應付款項為當期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之10﹪、信用卡分期消費當期應付本金、利息,加計其餘未償還應付帳款之5%(生效日為104/7/1;104/6/30(含)以前為2%)及超過信用額度之全部交易金額、累積當期以前各期逾 期未付最低應繳 款項總和、基金申購帳款、eToro 等境外投資交易平臺應付款項、 循環信用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暨其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 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基金手續費、年費等),如低於新台幣800元,以新台幣800元計。 ※ 「一般消費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期訂購商品、取得服務、代付費用而使用信用卡一次付款之金額,不包含預借現金及代償交易性質之金額。

  • 違約金

    違約金

    當期應付帳款扣除持卡人至當期繳款截止日止已償付帳款後之未繳清金額(不含循環信用利息、分期利息及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各項應繳手續費),詳細說明請見「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主要費用說明」 ※持卡人逾期應按月繳付違約金,其應付違約金最高以 3期為計算上限。

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

信用卡循環年利率:本行指數型房貸基準利率(I)+加碼利率(該加碼利率區間為0.62%~13.91%,基準日為108.1.1);年利率上限為15%。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總額×3%+新台幣100元。其他費用請至http://www.fubon.com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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