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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

台北富邦就學貸款
台北富邦貸您完成學業免煩惱
提供您最完善的就學貸款服務

產品特色
特色一:利率優惠,符合利息補貼條件者,補貼期間政府最高補貼全部利息。

特色二:貸款期間長,就學期間免還本,助您輕鬆完成學業。

產品介紹 

適用對象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 申貸資格: 
    • 申請人須為學生本人。
    • 須為國內設有戶籍之本國國民。
    • 就讀於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台北市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 經臺北市政府核定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
    •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 家庭年所得總額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 萬元(含)以下。
    •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未成年。

      ○已成年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公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
       ●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 本貸款由學校彙整資料送教育部,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符合申請貸款要件者,由學校通知本行,本行將進行信用及往來情形審查,若學生有信用不良紀錄情形,本行將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借款人利息負擔 符合本貸款申貸資格者,本貸款自撥款日起至償還期起算日之前一日止之利息負擔,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本貸款自償還期起算日起之利息,除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之部分外,其餘由借款學生負擔。
在職專班生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之優惠期間自91 學年度下學期起更改為在學期間。
貸款利率
利息由政府補貼者: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年息1.1%計算。
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者: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15%計算。

 註:

  • 前開指標利率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加碼部分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並公告之。
  • 為嘉惠就學貸款學生,本行自99 年9 月1 日起主動吸收上開由學生負擔之就學貸款利率年息0.06%。
  • 因應教育部實施「學貸利息再調降」優惠措施,自115年8月1日起,學生負擔之就學貸款利率另由政府補貼年息1%。
  • 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年息1.685%,故主管機關負擔之利率為年息2.785%,借款人負擔之利率為年息0.775%。(主管機關負擔之利率計算:1.685%+1.1%=2.785%) (借款人負擔之利率計算:1.685%+0.15%-0.06%-1%=0.775%)
還款日期與方式
  • 87學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各筆貸款,自借款人各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或休/退學、服完義務兵役、教育實習期滿日)後滿二年之次日起,每一學期貸款本息,分一年二期由借款人每半年攤還一次,依序至清償所有貸款本息為止。
  • 88學年度(含)以後辦理之各筆貸款,自借款人各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或主管機關規定日或契約約定日後滿二年之次日起(在職專班學生自本教育階段學業通常應完成日或主管機關規定日或契約約定日之次日起),該等88學年度以後各筆貸款將彙總成一筆金額,並按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之原則(以此類推),計算應分期償還之期間,由借款人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例如某學生88學年度以後借有8學期貸款,則其還款期限為8年,還款總期數為96個月)。
  • 87學年度(含)以前之貸款、88學年度(含)以後之貸款其還款日相同者,應同時繳款。
  • 借款人因故中途退學、休學後未繼續就學者,應自退學、休學後滿二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貸款,但在職專班學生應自退學、休學日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貸款。
  • 借款人出國留學、定居或就業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所有未還貸款本息。但成績優異,並獲政府考選、外國或大陸、港澳地區政府機構或學校提供留學獎助學金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繼續升學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續按原約定償還。
  • 如屬利息由政府補貼半額者或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者,需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1日繳付利息。

     【註:配合現行學制,本行一律將每個教育階段學程學業完成日定於六月三十日。】

貸款期限 償還貸款期限為貸款一學期者,得以一年計,以此類推。
舉例說明: 某學生 88學年度後申貸8學期之就學貸款,其貸款期限即為8年
申貸費用 對保費用100元/線上簽約、線上續貸免收對保費用
連帶保證人
  • 未成年學生借款,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 成年學生借款,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 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 其他例外情形,依就學貸款相關規範辦理
聯絡方式 請洽台北富邦銀行全省分行辦理,或電洽(02)8751-6665 由專員為您服務

可透過本頁了解以下就學貸款貸後服務的辦理方式及申請管道:

查詢帳務資訊、查詢還款明細、申請本息償還起日異動 及 申請緩繳本金/延長還款。

查詢帳務資訊

您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就學貸款帳號、貸款餘額、原貸金額、到期日、每月應繳款日、每月應繳月付金、適用利率及自動扣繳帳號等帳務資訊:

  • 行動銀行 APP Fubon+ 查詢:

     (1)若您已為本行行動銀行 APP Fubon+ 之用戶:請點此登入 Fubon+,至【首頁右下角-所有服務>貸款>貸款總覽】,查詢就學貸款帳務資訊。

     (2)若您尚未註冊Fubon+:請點此下載/註冊 Fubon+,以更便利地取得就學貸款相關業務。

     

  • 本行數位客服自助查詢(可查詢貸款帳號):請點此
  • 致電本行客服專線,由專人為您服務:02-8751-6665

     

查詢還款明細

您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就學貸款還款明細:

  • 行動銀行 APP Fubon+ 查詢:

     (1)若您已為本行行動銀行 APP Fubon+ 之用戶:請點此登入 Fubon+,至【首頁右下角-所有服務>貸款>繳貸款紀錄】,查詢就學貸款還款明細。

     (2)若您尚未註冊Fubon+:請參考本頁最上方【查詢帳務資訊】之內容下載/註冊 Fubon+,以更便利地取得就學貸款相關服務。

  • 本行數位客服自助查詢:請點此

  • 致電本行客服專線,由專人為您服務:02-8751-6665

     

     

申請本息償還起日異動

只要您有簽署就學貸款網路服務契約條款,並符合以下申請資格,即可至就學貸款服務專區線上申請變更本息償還起日:請點此

因以下因素,而須申請延後本息償還起日因以下因素,而須申請提前本息償還起日
(1)繼續於國內升學
(2)繼續於國外升學(須個案經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准)
(3)延畢
(4)服義務兵役
(5)參加教育實習
(1)休學/退學
(2)提早畢業

 

申請緩繳本金/延長還款

只要您已屆還款期間且符合申請資格,就能申請以下方案(兩種方案的緩繳年限為分開計算):
方案一、緩繳本金,利息由政府負擔:點我下載申請書

  • 申請項目:

     (1)本金緩繳1年,最多緩繳12年

     (2)延長還款期間1.5倍或2倍

  • 申請資格(擇一符合)
     (1)您的前一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 5 萬元(如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或第二目之子女,每有一名子女得再增加一萬元)
     (2)您已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方案二、緩繳本金,利息由政府負擔:點我下載申請書

  • 申請項目:

     (1)本金緩繳1~12年,最多緩繳12年

     (2)延長還款期間1.5倍或2倍

  • 無申請資格限制

     

上述申請皆需保證人同意,請您依所選方案下載申請書,在填妥相關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後,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50號12樓 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組收」(電話:02-8751-6665),我們將盡速為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