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貴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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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貴賓室

機場貴賓室
富邦信用卡提供頂級尊榮機場貴賓室,讓您隨時坐擁無限榮耀。機場貴賓室特別為您準備的點心、飲料、書報雜誌等,也都將免費提供,讓您在旅途中更加從容無虞、輕鬆自在。

優惠期間:2026/1/1~2026/12/31
重要公告 : 自2026/1/1起原龍騰出行/龍騰卡全球貴賓室將更名為「U.First全球貴賓室」,原透過網址申請之龍騰卡可使用至電子票卡有效期限,貴賓室服務以簡訊提供電子票卡兌換,其它使用流程不變。如有相關修改調整將以肯驛國際說明資訊為主,現有龍騰出行APP將於2025/12/31下架停止使用。

  1. 消費門檻及條件 : 使用前180天內, 以本人之富邦尊御世界卡、世界卡、無限卡、好市多世界卡刷付當次機票(含國內)全額或旅行社團費80%且單筆達NT$20,000 (持卡人為智富、恆富理財會員且為富邦尊御世界卡可享優惠門檻單筆達NT$10,000)。
  2. 使用次數 : 機場貴賓室使用次數正、附卡合併計算,以持有之最高等級卡片為準,持有多張本行信用卡者次數不予累計,優惠期間使用上限最多6次。


適用卡別 富邦尊御世界卡 世界卡/無限卡/好市多世界卡
適用身分 智富/恆富理財會員 穩富理財會員/卡友 卡友
180天內單筆機團費 NT$10,000 NT$20,000 NT$20,000
次數 6次 4次 2次

註1 : 智富/恆富理財會員定義 : 2026/1/1起持卡人為本行智富/恆富理財會員,適用優惠門檻及條件資格須為富邦尊御世界卡卡友,並須持該卡消費。前往了解更多理財會員相關說明

註2 : 穩富理財會員定義 : 2026/1/1起持卡人為本行穩富理財會員。

註3 : 卡友定義 : 富邦信用卡持卡人。

使用資格:

  1. 2026/1/1起,台北富邦信用卡提供頂級卡客戶申請U.First貴賓室電子卡(下稱「U.First電子卡」,請於使用U.First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前三個工作天申請「U.First電子卡」,每位適用對象限核發一張「U.First電子卡」且限本人使用,申請時須符合使 用資格且持有適用本優惠之有效信用卡。
  2. 若未符合活動規範,本行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每位每次新臺幣850元之使用費用。


*2025/4/1起原持有新貴通(Priority Pass)會員卡客戶,富邦信用卡不再提供哩程兌換新貴通機場貴賓室服務。由台北富邦銀行核發之新貴通會員卡(Priority Pass)有效期限仍未到期之持卡人仍可持有效新貴通會員卡使用新貴通貴賓室,惟每次使用以NT$850/人次收費 (限本人使用,部份貴賓室可自費攜伴進入,攜伴費用每位每次NT$1,000) ,事後本行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費用。

優惠期間:2026/1/1~2026/12/31
重要公告 : 自2026/1/1起原龍騰出行/龍騰卡全球貴賓室將更名為「U.First全球貴賓室」,原透過網址申請之龍騰卡可使用至電子票卡有效期限,貴賓室服務以簡訊提供電子票卡兌換,其它使用流程不變。如有相關修改調整將以肯驛國際說明資訊為主,現有龍騰出行APP將於2025/12/31下架停止使用。

適用對象:富邦商務卡/富邦a miles航空卡白金卡正、附卡持卡人。

使用資格:

  1. 富邦商務卡/富邦a miles航空卡白金卡: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前180天 內,需以本人之富邦商務卡/富邦a miles航空白金卡支付出國機票全額或 旅行社團費80%以上,且該富邦商務卡/a miles航空白金卡有足夠扣哩數使用「U.First」所提供之全球國際機場貴賓室。富邦商務卡每次使用貴賓室需扣哩數1,000哩,a miles航空白金卡每次使用貴賓室需扣哩 數1,500哩。
  2. 若未符合活動規範,本行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每位每次 新臺幣850元之使用費用。
   

*2025/4/1起原持有新貴通(Priority Pass)會員卡客戶,富邦信用卡不再提供哩程兌換新貴通機場貴賓室服務。由台北富邦銀行核發之新貴通會員卡(Priority Pass)有效期限仍未到期之持卡人仍可持有效新貴通會員卡使用新貴通貴賓室,惟每次使用以NT$850/人次收費 (限本人使用,部份貴賓室可自費攜伴進入,攜伴費用每位每次NT$1,000) ,事後本行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費用。

重要公告 : 自2026/1/1起原龍騰出行/龍騰卡全球貴賓室將更名為「U.First全球貴賓室」,原透過網址申請之龍騰卡可使用至電子票卡有效期限,貴賓室服務以簡訊提供電子票卡兌換,其它使用流程不變。如有相關修改調整將以肯驛國際說明資訊為主,現有龍騰出行APP將於2025/12/31下架停止使用。

U.First貴賓室電子卡申辦方式:

請於使用U.First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前三個工作天申請「U.First貴賓室電子卡」(下稱「U.First電子卡」), 每位適用對象限核發一張「U.First電子卡」且限本人使用,申請時須符合使用資格且持有適用本優惠之有效信用卡。
2026年申辦連結請點我

U.First貴賓室電子卡使用規範:

  1. 「U.First貴賓室電子卡」(下稱「U.First電子卡」)有效期限為1年,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須符合當時之使用資格。
  2. 符合使用資格之持卡人可持本人之「U.First電子卡」使用此卡配合之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
  3. 若持卡人之信用卡因故停用或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時,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倘持卡人使用失效之信用卡使用本服務時,應由持卡人自行支付機場貴賓室之費用,每位每次NT$850
  4.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往前追溯,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之機票或團費之刷卡紀錄,或經本行比對無足夠哩程可供兌換使用,本行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貴賓室使用費用。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此費用不會於現場收取,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每位每次NT$850。機場餐廳部分如需使用第二客以上U.First餐廳套餐或其他消費將視同一般消費,須於現場支付款項;若無現場支付款項,將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攜伴費用 NT$1,000。使用機場餐廳提供U.First餐廳套餐服務,每份U.First餐廳套餐將等同使用1次禮遇。
    • 機場貴賓室每位持卡人限帶一名同行賓客,同行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 人,以每位每次 NT$1,000自持卡人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攜伴費用(相關攜伴規定請以U.First電子卡公告為主)。
  5. 會員可持本人「U.First電子卡」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只限台北富邦銀行指定信用卡會員本人使用,免費使用條件之消費門檻採正、附卡分別計算;請正、附卡會員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U.First電子卡」。
  6. 請與同行親友各自出示U.First電子卡,避免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人員 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向本行請款,此筆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向您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7. 持卡人可於U.First電子卡「使用紀錄」頁面內查閱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記錄憑證,此憑證為持卡人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的詳細記錄,如對使用有疑問,請在使用時間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U.First貴賓室電子卡注意事項:

  1. U.First貴賓室電子卡(下稱「U.First電子卡」),本服務由本行特約廠商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肯驛國際」)提供。
  2. 申請本優惠之持卡人需填寫持卡人卡號、姓名及手機號碼,申請完成後 由肯驛國際於24小時內發送簡訊通知16碼U.First電子卡卡號簡訊至持卡人手機, U.First電子卡會籍效期自發卡日起一年,逾會籍有效期限恕無法使用。持卡人同意將申辦U.First電子卡之個人資料提供予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進行處理及利用。
  3. 「U.First電子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4. 「U.First電子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5. 持卡人若選擇機場貴賓室服務: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電子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
    • U.First電子卡提供的機場貴賓室的使用是採每位每次計費。

    • 若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電子卡」,請各別出示「U.First電子卡」(二維碼 ) 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

    • 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位每次攜伴費NT$1,000,此費用不會於現場收取,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每位每次NT$1,000

  6. 持卡人若選擇機場餐廳-U.First餐廳套餐服務:

    • 每日僅限免費使用一次機場餐廳之U.First餐廳套餐服務,每份U.First餐廳套餐將等 同使用1次禮遇。超出使用次數或未符合免費使用條件,U.First餐廳套餐使用費用不會於現場收取,將列示於持卡人信用卡消費帳單中收取。每位每次NT$850
    • 如需使用第二客以上U.First餐廳套餐或其他消費將視同一般消費,須於現場支付款項。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電子卡」及護照方可使用,機場餐廳並不限制持卡人同行賓客人數,惟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及可能因機場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機場餐廳全權決定。餐廳不再另開立發票給使用機場餐廳-U.First餐廳套餐之U.First電子卡持卡人。若持卡人同行賓客也持有U.First電子卡,且同行人欲使用U.First餐廳套餐服務,請各別出示有效的U.First電子卡二維碼予機場餐廳人員登錄。台灣機場餐廳,可參見【服務介紹】內容。

  7. U.First電子卡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使用規範,如每次最長停留時間限制 (使用時間限制)、人數限制、服務項目、設備提供及各項需付費項目(如超時費用、淋浴費用、付費飲料等),詳情請依各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規定為主。

  8.  U.First電子卡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使用費用及攜伴費用之入帳日,因請款時點不同而有所差異,通常自使用日起至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入帳約需一個月以上時間。
  9. 所有參與機場貴賓室計畫的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其內部作業由各加入單位自行決定。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無權干預其供應之設 備、營業時間或人事。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確保廣告上所述之功能及設備,但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不負責任何因提供設備 與否所遭致之任何損失賠償。
  10.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必須遵守各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所頒定之使用規則,使用權有時會因機場貴賓室場所擁擠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機場貴賓室全權決定。
  11. 所有飲料 (含酒精飲料) 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自行決 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規定)。
  12.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規定)。
  13.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14.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 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5.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16.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特約廠商肯驛國際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17.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 活動內容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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