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文創青創貸款-文化創意產業專屬融資
政府補貼利息最長5年
申請人請向文化內容策進院提出申請
電話 : (02)2745-5058
E-mail : arrow-up@taicca.tw

  • 產品介紹

    產品介紹

    額度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登記立案8個月內申請)
    • 週轉性支出 : 最高新臺幣400萬元
    • 資本性支出 : 最高新臺幣1,200萬元

     

    期限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 : 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
    • 資本性支出 : 
      • (1) 機器、設備及軟體 : 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 (2)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 : 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利率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政府補貼利息最長5年。


    帳務管理費

    每筆依貸款金額之0.5%計收(最低新臺幣5,000元)



  •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未滿五年之文創產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為外國人,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

    1. 有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
    2. 負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應於我國設有戶籍,並於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負責人為外國人者,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
    3. 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文創產業包含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 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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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申請書(申請金額100萬元以下適用) 


    申請書填妥後,請e-mail至mocloan01.bank@fubon.com
    即有專員與您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