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通知
行動銀行消費通知服務
請下載富邦行動銀行APP,並設定消費通知服務,每筆刷卡消費均立即推撥至您的手機。
消費Email通知服務
請於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設定消費通知服務,每筆刷卡消費都將立即以Email通知您。
安心簡訊服務
每月只要NT$30,每筆刷卡消費立即以簡訊通知您,另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達NT$10,000,當期即可免收費用。
消費通知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請款金額以本行帳列交易明細為準,如有疑慮請洽本行客服。
行動銀行消費通知服務


消費Email通知服務


安心簡訊服務
請與本行客服聯繫,由客服專員為您申請設定。
注意事項
-
若因系統等因素致本行無法即時得知持卡人之刷卡交易時,則本行無法提供該筆交易之即時消費訊息通知服務。
-
如為國外交易,因刷卡日與清算日匯率不同,故消費通知顯示金額可能與實際入帳金額有所差異,實際金額以帳單為準。
-
消費通知服務僅為便利持卡人之服務,持卡人不得以本行未發送或未即時發送消費訊息通知,或通知內容有誤,而藉此請求損害賠償或否認該交易存在。
-
若屬於預先授權之交易(例如飯店、自助加油等),將不會發送消費訊息。
-
行動銀行消費通知或消費Email通知等服務需要在您使用的裝置已有網路服務時方可正常收取,如您在國外或無法提供網路的地區,將可能因無網路服務而無法立即收取消費訊息。
-
台灣大哥大聯名卡(含Open Possible聯名卡及台灣大哥大悠遊聯名卡),不提供Email消費通知功能,如您的手機或行動裝置因故無法接收本刷卡安心簡訊,本行提供您以下消費通知接收管道:Fubon+ 行動銀行消費通知:[所有服務] 》[個人設定] 》[個人資訊管理] 》[設定] 》[通知訊息]。點我查看詳情
-
申辦安心簡訊,請留意以下事項:
- (1)限由正卡人提出申請,並可依申請人設定之金額發送簡訊。
- (2)服務生效日為申請後之翌日(如申請日為5月1日,服務生效日則為5月2日)
- (3)採自動續約制,如未來電取消,則次期自動續約。
- (4)本服務之收費按持卡人每月結帳日收取,並一併列帳於當期持卡人之信用卡帳單,若持卡人於當期結帳日前中途退出者,將仍收取當期全額之費用NT$30。
- (5)持卡人當期帳單中新增一般消費達NT$10,000以上者,即符合減免資格,將在當期帳單顯示費用已獲減免。
- (6)所謂「一般消費」不含分期金、代償、預借現金本金、基金扣款、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年費及其他一切信用卡相關之手續費用。
消費通知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請款金額以本行帳列交易明細為準,如有疑慮請洽本行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