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C聯名卡
感謝您對本行「DHC聯名卡」的支持與愛護,因與聯名卡合作團體之聯名卡合約將於2025年9月30日到期,雙方屆時將終止合作關係。雙方未來將以新的合作方式,持續為卡友提供更多服務,敬請期待。
為維護您的用卡權益,以下事項敬請知悉:
一、您(及附卡持卡人)所持有的「DHC聯名卡」可使用至2025年10月31日,於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停卡。DHC提供之相關優惠可使用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二、本行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將為您換發新卡「富邦J卡(現金回饋/無票證功能)」。新卡預計自2025年6月1日起,陸續以掛號寄至您的帳單地址。
三、若您(或附卡持卡人)已持有「富邦J卡(現金回饋)」,為避免重複核發同種信用卡致造成您使用上之困擾,本行將不另行換發予您(或附卡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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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您不同意換發新卡,請於2025年4月24日至5月10日前透過數位客服取消,若屆期未接獲您的通知,本行將依期換發「富邦J卡(現金回饋/無票證)」,本行保有最終換發新卡之權利。
*若正卡持卡人經換發「富邦J卡(現金回饋/無票證)」,附卡亦會隨同發卡。
五、關於「DHC聯名卡」紅利點數,
- 若於2025年10月31日「DHC聯名卡」使用期限屆滿後,您名下仍有其他有效之本行紅利點數信用卡正卡,本行將保留該點數至原有效期限到期日為止,您的權益將不受影響。
- 若於2025年10月31日「DHC聯名卡」使用期限屆滿後,您於本行已無其他有效紅利點數信用卡正卡,本行將依紅利點數兌換刷卡金折算標準1點兌換0.03元(兌換之金額如出現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個位數)將原有卡片既有累積之紅利點數連同未到期帳款所應享有之紅利點數一併結算,預計於2026年1月31日前折算為刷卡金匯入次月帳單抵刷卡消費,在折算為刷卡金之前,無法要求轉發現金或以溢繳款名義要求轉匯或更換其他商品,若於折算為刷卡金時,您已無持有本行任何有效信用卡時,將以溢繳款方式退還予您。
六、提醒您,原卡片若已辦理保險費或其他週期性扣繳費用(如: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等),將於2025年11月1日起全面失效,請記得向各申請扣繳單位辦理變更扣繳卡號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