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時必須親臨富邦期貨或富邦證券各營業據點,並由客戶本人檢附相關文件,親自填寫開戶契約,並由合格業務員與客戶當面解說期貨及選擇權的交易風險。
待富邦期貨審核文件及開戶資格無誤,完成開戶程序後,即可接受客戶入金、交易。
授權他人交易之客戶,必須於「授權書」親自填寫受任人資料,並由受任人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授權書上簽章(客戶與受任人須在場親簽),經本公司審核無誤後才能委託受任人代為執行交易下單動作。
客戶基本資料之變更及出金作業需由開戶人本人為之,不得委由受任人執行。
台灣期貨交易所於96年9月27日起,開放期貨商交易人申請於營業場所外開立期貨帳戶, 交易人如欲申請於營業場所外開戶,請填寫「非營業場所開戶申請表」,以書面提出申請。 交易人可預先列印「非營業場所開戶申請表」,填寫完成後,傳真至(02)2370-1110,提出申請交易人亦可撥打富邦期貨代表號:(02)6630-5099,核對業務員身分
※ 請注意!營業場所外辦理開戶作業僅適用於期貨商,若交易人欲在富邦證券開立期貨交易帳戶, 則不適用本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