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

本公司董事為單一法人股東(富邦金控)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議由董事會行使,目前董事五席,獨立董事四席,未設有常務董事,董事任期三年。為維持董事會之獨立性,獨立董事席次超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另為確保獨立董事得以客觀行使職權,避免久任降低其獨立性,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未超過九年。2019年6月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並於2020年11月董事會通過由李國璽協理擔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至今。2020年6月成立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四席組成,並由蔣偉寧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加強內部審計職能。

董事會多元性與專業性

本公司之董事由富邦金控依據「富邦金控暨子公司指派或推薦轉投資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管理政策」指派,成員遴選條件除考量性別、年齡、國籍外,應具備公司本身運作及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發展所需之多元專業知識技能。2024年富邦產險共召開8次董事會議,董事實際出席率達100%,每次董事會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均親自出席,充分參與董事會運作。

為精進董事職能,因應公司治理、法令遵循要求及永續經營、金融科技等發展趨勢,公司鼓勵董事持續進修,亦不定期提供外部機構舉辦之多元化課程或研討會訊息。董事進修課程包括ESG 相關議題、法令遵循、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創新科技等。2024年本公司董事成員當年度進修時數共計180小時,ESG相關課程佔比高達88%。

誠信經營

本公司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制定「富邦產險檢舉處理政策」、「富邦產險誠信經營守則」及「富邦產險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如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等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中發生違反誠信經營原則之不誠信行為,任何人均可透過本公司制定之「富邦產險檢舉處理政策」進行檢舉,並由本公司法令遵循部(檢舉案件受理單位)依規定受理並進行調查及處置。近三年(2022年起至2024年)均未發生涉及違反誠信經營之貪腐裁罰案件及檢舉案件,亦未有供應商因貪腐事件而與本公司終止合約之情事。

2024年,法令遵循教育訓練主題涵蓋誠信經營、反貪腐、風險管理(如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及資訊安全宣導等),總時數達19,596小時,全體員工完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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