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台美雙星多重資產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不但是月配息,還有多幣別機制,包括新台幣、美元、與人民幣,投資更靈活不受限。月配息機制讓資金運用更彈性,累積則是將配息投入再投資,持續參與市場的成長。基金不僅僅配置AI等新科技成長股外,兼顧投資風險,更策略性將具收益的受益憑證如高股息ETF、特別股及固定型投資標的納入投資組合,讓投資能更豐富。
資料來源:富邦投信;資料日期:2024.06.30。
上述投資比重將隨時間變動,簡介內容僅供參考。
資料日期:2023/07~2024/06,資料來源:富邦投信
註1:個別投資人之原始投入本金不同,並非代表本次配息金額皆涉及每一投資人之原始投入本金,如配息後淨值仍高於個別投資人之原始投入本金,代表本次配息金額並未涉及該投資人之投入本金,而個別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之盈虧仍應依累積配息金額加計出售價款減除原始投入本金而定。
註2: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任何涉及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該基金配息前應負擔之相關費用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註3:上述資料僅供參考,本基金相關配息時間,依本公司公告為準,實際配息金額將視狀況而可能調整;本基金配息原則,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4:本基金B類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及NB類型各計價類別 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由經理公司於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按月就下列收益來源,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 B 類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及 NB 類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分配,每月分配之情形,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查核出具收益分配覆核報告後,於每月結束後之第二十個營業日前(含)分配之,但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 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屬於各類型應負擔者後之可分配收益為正數而併入可分配收益時,應洽會計師查核出具查核簽證報告後,始得分配(倘可分配收益未涉及資 本利得,得以簽證會計師出具核閱報告後進行分配)。有關前述收益分配,其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分配基準日 由經理公司於期前依信託契約第三十一條規定之方式公告之。 收益分配詳細內容,請詳見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