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服務
財富管理業務客戶權益手冊
一、前言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確保客戶投資金融商品及服務之權益,提升服務品質,特制訂本權益手冊,供客戶閱覽,俾充分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共同遵循。
二、服務範圍
本公司透過具備一定資格的業務人員或合作通路,為客戶提供高資產客戶專屬的保險商品服務。若客戶已完成高資產客戶申請,亦可依規定將客戶本人為要保人之保險契約作為擔保,向本公司合作銀行申請保單融資或保費融資,靈活運用保險資產,滿足多元財務需求。
三、高資產客戶資格
(一)高資產客戶資格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經審查確認後成為本公司高資產客戶。
1.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持有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單價值達等值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依本公司計算之當年度年繳化保險費達等值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並持有等值新臺幣一億元以上可投資資產淨值及保單價值之財力聲明書。
(2)經本公司確認客戶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及風險承擔能力。
2.提供符合本公司合作銀行認定之高資產客戶證明,具備充分之風險承擔能力。
3.已具備其他法令有關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或法人身分,符合上述(一)1.(1)之條件,並經本公司確認具備充分之風險承擔能力者。
(二)客戶於充分了解本公司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予高資產客戶與其他相關法令有關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或法人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高資產客戶。
四、客戶配合事項
(一)高資產客戶申請作業:
申請高資產客戶身分須簽署「富邦人壽高資產客戶身分申請暨聲明書」,並依申請項目提供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高資產客戶定期審查及覆審評估作業:
1.本公司將定期評估高資產客戶之保單價值或年繳化保險費,或具備銀行高資產客戶之身分,如發現未達高資產客戶應符合之資格條件,將於客戶最近一次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時,取得書面確認客戶是否續行本項財富管理業務。
2.本公司高資產客戶於每屆滿二年後最近一次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時,將進行覆審檢視續符合高資產客戶之資格條件。如有不符合資格者,則不得續行本項財富管理業務。
(三)書面申請終止:
若客戶欲終止高資產客戶身分,須簽署「富邦人壽高資產客戶身分申請暨聲明書」向本公司申請終止高資產客戶身分。
五、風險揭露
(一)匯率風險說明書:
投保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外幣為之,如涉有新臺幣與外幣間之兌換,因不同兌換時點下之匯率可能發生差異,將會產生匯兌損益,要保人或受益人需自行承擔匯率風險,故於投保時將提供匯率風險說明書予保戶。
(二)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
投保投資型商品,如投資標的涉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時,為讓客戶於決定投資前,充分了解非投資等級債券訴求之基金之特有風險,故將提供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
(三)投資型風險等級: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風險報酬等級係依基金類型、投資區域或主要投資標的 /產業,由低至高,區分為「 RR1、RR2、RR3、RR4、RR5」五個風險報酬等級。各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分類以顯著方式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或銷售文件中標示。提醒要保人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六、費用收取方式
(一)傳統型保險商品:
有關附加費用率及解約費用率,本公司皆依主管機關規定訂有該費用率及計算說明文件「預定附加費用率」、「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二者之關係式及解約金計算公式」、「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解約金列表」,並公開揭露於本公司官網。
(二)投資型保險商品:
商品之前置費用(如:保費費用)、保單相關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投資相關費用(如: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費用)與後置費用(如:解約、部分提領費用),本公司皆明確揭示於保險條款中,以利投保前詳細瞭解其意涵及商品收費架構。
(三)本公司並不會額外向客戶收取任何費用。
七、個人資料保護
(一)本公司對於客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電腦之處理)、利用、傳輸與內部控制等,均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可透過書面(包含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電話:0809-000-550)行使以下權利:
1.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八、申訴與紛爭處理機制
(一)客戶就財富管理業務可透過本公司綜合諮詢服務專線0809-000-550諮詢各項保單問題或表達意見,若保單權益遭受具體損害,本公司亦提供以下即時及便捷的申訴管道:
1.客戶權益維護專線:0809-000-12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5:30,國定例假日及其他時間可
以利用客戶權益維護信箱,或改撥打綜合諮詢服務專線:0809-000-550)。
2.客戶權益維護信箱:complaints.life@fubon.com。
3.書面郵寄客戶申訴書至
「104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236號13樓 客戶權益部收」。
(二)申訴處理流程與回應機制
1.申訴案件受理。
2.申訴案件指派。
3.申訴案件於收受申訴之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覆於申訴人。
九、權益手冊內容變更之通知與更新程序
(一)為確保各項內容符合業務現況及主管機關規範,本公司保有不定期更新本權益手冊內容之權利,金融商品及服務之詳細內容及相關權益,悉依所簽訂之富邦人壽高資產客戶身分申請書等相關文件為憑。
(二)若有需向本公司之合作銀行申請保單融資或保費融資或靈活運用保險資產,以辦理金融交易時,請先向業務人員或合作通路洽詢確認相關內容,以確保客戶權益。
(三)本權益手冊各項內容變更或更新時,將公布於本公司官方網站,不再個別通知。相關詳細服務說明,請詳富邦人壽官方網站/財富管理服務。
※若您需紙本閱讀本財富管理業務客戶權益手冊,歡迎下載下方PDF檔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