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變更
申請方式 | 應備文件 | 給付/付款方式 |
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 保險契約終止(解約)申請書 | 若本次變更有給付款,請依下列台、外幣保單給付規則寫申請書: 一、台幣保單 (一)匯款給付:限指定要保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 (二)支票給付 1.開立以要保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劃線支票。 2.未指定給付方式者,將以支票給付。 二、外幣保單 (一)一律以匯款給付 (二)若未曾指定要保人匯款帳戶,請於變更申請書「要保人指定匯款帳戶」欄位,填寫外幣存款帳戶資料。 |
親臨櫃檯辦理 | 1.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 2.文件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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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辦理 | 1.文件證明 2.保險契約終止(解約)申請書 *申請文件請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236號 富邦人壽保全服務部 保戶直寄服務科 收」 |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主約辦理解約後,該保單之附約依各附約條款約定辦理。
(二)辦理解約時,若有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本息或各項保費欠款,將自解約金中扣除後給付。
(三)保戶人在海外,所有申請文件之簽名,需透過我國駐當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事處之「文件證明」之認證。
(四)【郵寄辦理】者,本公司於收到申請文件後會立即受理,若保戶於本公司留有手機號碼或E-mail電子信箱者,受理後將會發送手機簡訊或E-mail通知保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