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變更
申請方式 | 應備文件 | 給付/付款方式 |
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 1. 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有效之戶籍謄本) |
若本次變更有給付款,請依下列台、外幣保單給付規則寫申請書: 一、台幣保單 (一)匯款給付 1.限指定要保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 2.退費當時已屆繳費日或退費金額小於新台幣1000(含)元時,將主動抵繳續期保費,不受指定匯款之限制(投資型及利變型保單除外) (二)支票給付 1.開立以要保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劃線支票。 2.未指定給付方式者,將以支票給付。 (三)抵繳保費:限該張保單仍需繳交續期保費(投資型及利變型保單除外) 二、外幣保單 (一)一律以匯款給付 1.請同時填寫戶名及外幣存款帳戶。 2.退費當時已屆繳費日或外幣退費金額換為等額台幣金額小於2000(含)元時,將主動抵繳續期保費。 |
親臨櫃檯辦理 | 1.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有效之戶籍謄本) 3.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例如:駕照、健保卡)(限櫃檯辦理) |
|
郵寄辦理 | 1.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文件證明【請詳相關說明二.應注意事項(三)】 *申請文件請郵寄至「104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236號 富邦人壽保全服務部 保全直寄服務科 收」 |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請您攜帶雙證件親洽各地客戶服務櫃檯或連繫您的服務人員為您服務送件辦理變更。
(二)被保險人因變更性別或生日致保費變動時,將依條款約定補/退費差額。
(三)保戶人在海外,所有申請文件之簽名,需透過我國駐當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事處之「文件證明」認證。
(四)【郵寄辦理】者,本公司於收到申請文件後會立即受理,若保戶於本公司留有手機號碼或E-mail電子信箱者,受理後將會發送手機簡訊或E-mail通知保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