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照護從醫院延伸到家庭 在宅急症照護成醫療新日常

2026.08.27 | 最新消息

臺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在地老化與居家照護需求持續升溫,醫療照護模式也正逐步從醫院延伸至家中。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推動的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成果1顯示,接受在宅急症照護的病患中,近9成順利完成治療,展現居家醫療照護兼顧醫療品質與照護效益的新趨勢。富邦人壽關注國人醫療照護型態轉變,推出首張在宅醫療保單「富邦人壽安心在家一年期住院醫療健康保險」(簡稱「安心在家」),將在宅急症照護納入保障範圍,給付項目涵蓋傳統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在宅急症照護保險金,並提供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及燒燙傷中心醫療保險金等保障,讓保戶無論在醫院、住家或照護機構接受治療與照護,都能獲得更完整的保障支持。
 

醫療照護場域改變 從醫院延伸到家中 在宅醫療需求逐步浮現

富邦人壽財務精算處執行副總經理董采苓表示,隨著醫療照護逐漸從醫院走進家庭與社區,民眾面對疾病時所需要的,不只是醫療技術的進步,更希望在不同照護情境下都能獲得穩定而完整的保障,所以當部分急症患者已可在醫療團隊照護下於家中接受治療,保險保障將不應再侷限於過往必須入住醫院接受治療之情形下,才能請領相關醫療保險金。富邦人壽「安心在家」透過住院與在宅急症照護雙重日額保障設計,讓保戶能依自身病況與醫療需求,選擇更適合的照護方式,在治療與康復過程中獲得相對應的保障支持。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醫療政策與社會需求變化,提供更貼近現代醫療趨勢的健康保障。
 

住院、在宅雙重保障 接軌醫療新趨勢 健康管理再享保費折扣

    「安心在家」為一年期醫療健康保險(非保證續保),最高投保年齡為65歲,最長可續保至保險年齡80歲。商品具備三大特色,不僅補強新興照護場域下的保障缺口,更結合健康管理外溢機制,協助保戶從疾病治療延伸至促進健康管理,打造更完整的健康保障規劃。
 

一、住院與在宅急症照護雙重日額設計 補足新興照護場域保障缺口

    「安心在家」提供住院醫療保險金、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燒燙傷中心醫療保險金及在宅急症照護保險金。除傳統住院保障外,若符合衛生福利部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收案條件2,於住家或照護機構接受在宅急症照護服務,亦可依「安心在家」之保單條款約定申請在宅急症照護保險金,讓保障不再侷限於醫院病房。保障涵蓋肺炎、尿路感染及軟組織感染三大急症,其中肺炎最高照護日數可給付14日,尿路感染及軟組織感染最高照護日數給付9日,協助民眾因應醫療照護場域轉變所衍生的保障需求。
 

二、健康管理外溢機制 鼓勵預防勝於治療

    除提供醫療保障外,富邦人壽亦將促進健康管理理念納入商品設計。保戶於指定期間內提供指定疫苗接種證明或健康檢查報告(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血糖及血脂肪等健康指標),即可享有次一保單年度的續期保險費折扣。富邦人壽期望透過外溢機制,鼓勵民眾養成規律健康管理習慣,讓健康管理與保險保障形成正向循環。
 

三、一年一約彈性規劃 保留商品與制度發展空間

    考量國內在宅急症照護制度仍持續發展與調整,「安心在家」採一年期非保證續保設計,保留因應未來醫療政策及市場環境變化的彈性。同時規劃保障銜接機制,未來如政策納入更多在宅急症照護項目,富邦人壽將適時推出改版商品;原商品停售後,保戶得於保險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申請續保改版後之在宅急症照護商品,無須重新評估體況,亦免重新計算等待期間。富邦人壽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商品創新,協助民眾因應多元醫療照護情境下的保障需求。

「安心在家」住院、在宅雙保障 陪伴保戶安心康復

    以60歲男性投保「安心在家」日額新台幣(以下同)1,000元為例,首年年繳保險費5,700元。若因軟組織感染急症問題,通知在宅急症照護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到宅評估,由主治醫師診療評估符合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收案條件,接受9天在宅急症照護,可申領在宅急症照護保險金9,000元。後來另因急性心肌梗塞,住院20天,其中5天住加護病房,除可申領住院醫療保險金20,000元,另還可領取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10,000元,合計給付30,000元,協助減輕疾病治療與照護期間的經濟負擔。
 

善用保障規劃 因應高齡社會照護需求

富邦人壽表示,隨著高齡化與在地老化趨勢發展,醫療照護模式將更加多元,未來民眾面臨的風險不再只是住院期間的醫療支出,也包括在宅照護期間所衍生的各項需求。建議民眾定期檢視自身及家庭成員的醫療保障規劃,及早補足保障缺口,讓保障隨著醫療進步同步升級,無論在醫院或家中接受照護,都能擁有更安心的健康後盾。
 

註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https://www.nhi.gov.tw/ch/cp-19912-9d294-3255-1.html

註2:「在宅急症照護收案條件」:係指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115年05月12日健保醫字第1150108768號公告修訂之「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以下簡稱試辦計畫), 經主治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主診斷為下表所列疾病之一,應住院治療但適合在宅接受照護,並符合試辦計畫收案對象與收案程序而收案者, 但不包含「提早出院個案」:

ICD-10-CM編碼

疾病名稱

J12-18、J20-22、J69.0

肺炎

N10、N34、N30.0、N30.3、N30.8、N30.9、N39.0

尿路感染

L03.0、L03.1、L03.2、L03.3、L03.8、L03.9

軟組織感染

 

*商品名稱:富邦人壽安心在家一年期住院醫療健康保險(HJL);商品文號:115.08.24金管保壽字第1150428621號函核准;給付項目:住院醫療保險金、加護病房醫療保險金、燒燙傷中心醫療保險金、在宅急症照護保險金

本保險為一年期非保證續保商品

「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留院/日間照護。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但本契約續保時,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注意事項

1.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相關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銷售人員以詳細說明。

2.本新聞稿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富邦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3.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相關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4.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保險之稅賦優惠。

5.本商品保險保障部份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6.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7.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8.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32.94%,最低29.53%;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富邦人壽業務員、服務據點(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www.fubon.com/life/),以保障您的權益。

9. 富邦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放置網址www.fubon.com/life/,歡迎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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