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攜手兆豐銀行 獨賣美元分紅保單「金馬優退」

2026.04.01 | 最新消息

根據勞動部2025年最新調查,台灣勞工規劃退休年齡已降至平均60.9歲,顯示國人期待提早退休。然而,以國人平均壽命已達80歲計算(1),退休後將面臨長達約20年的退休金流照護,加上長壽、通膨、少子化、年改及獨身等五大社會趨勢,為協助國人提早規劃穩定金流,富邦人壽與兆豐銀行聯手獨賣「富邦人壽金馬優退外幣分紅終身保險」(以下簡稱「金馬優退」),首創「二段金流」,滿足保戶的夢想金、生活金、退休金「三金策略」佈局,在變動的時代預約有保障、有自由的富足人生。
 

兆豐銀行表示,人生最大的自由不是擁有財富,而是擁有選擇權。隨著百歲時代到來,退休將是一段精彩旅程的起點,如今首家推出「金馬優退」美元分紅保單,透過專業的財務規劃服務,協助客戶掌握現在、佈局未來,成就如金馬獎般閃耀的退休生活。


115年兆豐銀行專屬獨賣,提供專業的財務規劃服務

「金馬」蘊含雙重意義,「金馬」(台語:現在)強調即刻行動,以及「金馬獎」象徵對於卓越的追求。富邦人壽攜手兆豐銀行於金馬年獨家銷售「金馬優退」,首創「二段金流」商品機制,讓保戶可自主安排生存保險金領取時間與頻率,實踐「即刻行動,未來卓越」的人生自主權。

第一段金流(聚焦現在)業界首創繳費期滿後,每隔三年即可領取生存保險金,一路領取至自選退休年齡前,作為「夢想金」或「生活金」,協助保戶在打拼之餘,可以兼顧興趣培養、健康管理與旅遊規劃,也為退休前的身心狀態打下良好基礎。

第二段金流(放眼未來)「金馬優退」提供八種自選年齡,保戶可依自身需求,選擇30、40、50、55、60、65、70、75歲作為每年給付生存保險金的起始點,將工作時期累積的成果轉化為長期現金流的「退休金」,安穩享受人生下半場。


大小老闆的三階段財富藍圖範例

「金馬優退」以美元計價,結合「生存保險金給付」與「有機會分享分紅保單經營績效」特性,具有三段財務效果。從事網拍事業有成的40歲女性,希望在65歲後開啟第二人生,選擇投保繳費 6 年期、保額10萬美元、年繳保費3.3萬美元,6年累積總繳保費約19.6萬美元,自選 65 歲退休,假設投資報酬為最可能紅利5.5%維持不變為例(2),在奮鬥的歲月裡,40~64壽險保障遞增約3.9~36.5萬美元(保障約為總繳保費120%~186%);46~64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5~0.9萬美元,作為犒賞自己的夢想金;65 歲邁入
退休後
,每年領回約1.5~1.7萬美元,安穩領到98歲。合計富小姐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61.6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314%),從容享受生活到終老,有尊嚴的實現自由。


知名企業第一代富爺爺非常疼愛剛出世的金孫,想要為這未來的小老闆打造愛與傳承的金流規劃,選擇為0歲孫子投保繳費3 年期、保額8.7美元、3年累積實繳保費約20萬美元,以自選 30 歲領回生存保險金,假設投資報酬為最可能紅利5.5%維持不變為例(3),在成長的過程中,0~29壽險保障遞增約10~80萬美元(約累積實繳總保費150~397%);3~29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4~0.8萬美元;在孫子30歲時累積已領生存保險金達5.7萬美元,可作為教育金;30歲之後每年生存保險金每年領回約1.5~1.9萬美元,安穩到98歲。合計富孫子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128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637%),讓他生活游刃有餘。


富邦人壽表示,隨著台灣邁向百歲時代,如何在提早退休的趨勢下提升幸福感,關鍵在於是否有穩定的金流規劃,本次與兆豐銀行攜手合作推出「金馬優退」,協助保戶提早布局,在變動的時代中握有選擇權,邁向更自主、更富足的第二人生。


若需進一步了解商品資訊,請洽兆豐銀行全台各分行理財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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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根據內政部最新公布的「113年簡易生命表」(2024年統計),國人平均壽命為80.77歲,較上年增加0.54歲。

註2:以40歲女性投保6年期,保額10萬美元,年繳保險費33,340美元,享高保費2%折減,保費折扣後之實繳總繳保險費32,673美元,假設投資報酬為最可能紅利5.5%維持不變之情況。另,假設投資報酬為較低紅利3.0%維持不變,40~64歲壽險保障遞增約3.9~25萬美元(約累積實繳總保費120~126%;46~64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6~0.5萬美元;65 歲邁入退休後,生存保險金轉換為每年給付約1.1~0.7萬美元,安穩到98歲。合計富小姐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34.5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174%)。假設投資報酬為可能分紅金額為零維持不變,40~64歲壽險保障遞增約3.9~19.7萬美元(約累積實繳總保費120~100%;46 ~64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5萬美元;65 歲邁入退休後,生存保險金轉換為每年給付約0.9~0.4萬美元,安穩到98歲。合計富小姐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24.7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125%)。

註3:以0歲男性投保3年期,保額8.7萬美元,年繳保險費68,347美元,享高保費2%折減,保費折扣後之實繳總繳保險費66,980美元,假設投資報酬為最可能紅利5.5%維持不變之情況。另,假設投資報酬為較低紅利3.0%維持不變,0~29歲壽險保障遞增約10~49萬美元(約累積實繳總保費150~245%;3~29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5~0.4萬美元;到30 歲而立之年,生存保險金轉換為每年給付約1.0~0.3萬美元,安穩到98歲。合計富金孫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50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251%)。假設投資報酬為可能分紅金額為零維持不變,0~29歲壽險保障遞增約10~36萬美元(約累積實繳總保費150~180%;3~29歲每三年領回生存保險金約0.4萬美元;到30 歲而立之年,生存保險金轉換為每年給付約0.7~0.1萬美元,安穩到98歲。合計富金孫累積領回生存保險金30萬美元(約累計實繳保費151%)。
 

*商品名稱:富邦人壽金馬優退外幣分紅終身保險(PFYA/PFYB/PFYC/PFYD/PFYE/PFYF/PFYG/PFYH)。商品文號:115.03.17富壽商精字第1150000489號函備查。給付項目:生存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富邦人壽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本保險為外幣保單,富邦人壽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且不得與任何外幣或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保單紅利為非保證給付項目,可能會變動為較高或較低之數字,且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紅利可能為零。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須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之身故保險給付,有可能於特定條件下小於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富邦人壽官網詳閱。

*風險告知

1.匯兌風險:本契約為外幣計價的保單,各項保險給付及所繳保險費皆以同一外幣幣別計價,要保人或受益人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時,將會因時間、匯率的不同,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所致匯率變動風險,其可能造成匯對價差之收益或損失。

2.政治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政治因素(大選、戰爭等)而受影響。

3.經濟變動風險:商品貨幣(美元)之匯率可能受其所屬國家之經濟因素(經濟政策法規的調整、通貨膨脹、市場利率調整等)而受影響。

*保險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非保證給付項目)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富邦人壽根據分紅保險業務上一會計年度的實際經營狀況,於會計年度結算時(紅利決算基準日12月31日),依保險單之分紅公式(如條款附表)計算本契約保險單紅利,若該年度有可分配之保險單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辦理。前述可分配之保險單紅利,於次年之4月30日宣告,適用於保單週年日在宣告日當年度之6月1日至次年度之5月31日止的保單。前項保險單紅利包含「年度保單紅利」、「終期保單紅利」,其給付內容如下:

一、年度保單紅利:

(一)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屆滿第二保單年度起,富邦人壽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當時已公告應適用之「年度保單紅利」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但保險期間屆滿當年度之年度保單紅利,將於保險期間屆滿時改以現金方式一併給付予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二)本款紅利之給付,以給付當時本契約有效者為限,其計算及給付作業如下:

1.本契約於保單週年日前終止、停效或失效者,富邦人壽將不予給付當年度保單紅利;保單週年日前申請減少保險金額者,則減少保險金額部份不予給付。

2.辦理展期定期保險者,其應給付但尚未給付之年度紅利金額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並依條款約定辦理。

3.辦理復效者,復效後至下一保單週年日之年度保單紅利,則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

4.辦理減額繳清該年度之保單紅利計算,則分別按減額繳清前後之保險金額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

 二、終期保單紅利:

 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屆滿第五保單年度起,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身故或喪葬費用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身故或喪葬費用紅利」予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二)生命末期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生命末期紅利」予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受益人。

(三)完全失能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完全失能紅利」予被保險人本人。

(四)解約紅利:要保人依條款約定終止本契約時,富邦人壽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解約紅利」予要保人。

(五)祝壽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祝壽紅利」予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生存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下列保單年度屆滿時仍生存且未致成附表三所列完全失能程度之一或未生命末期診斷確定者,富邦人壽依下列約定給付生存保險金:

一、要保人指定之特定保險年齡的前一保單年度屆滿(不含)以前:

1.繳費年期 3 年者:按第三保單年度屆滿時及其後每屆滿三保單年度時之總保險金額的5.3%給付生存保險金。

2.繳費年期 6 年者:按第六保單年度屆滿時及其後每屆滿三保單年度時之總保險金額的5.3%給付生存保險金。

二、要保人指定之特定保險年齡的前一保單年度屆滿(含)後至保險年齡屆滿九十八歲以前(不含保險年齡屆滿九十八歲):按要保人指定之特定保險年齡的前一保單年度屆滿時及其後每屆滿一保單年度時之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揭露事項:本商品之各保單年度末之解約金、生存保險金及預估紅利總和與加計利息之應繳保險費累計之差異情形揭示如下表。

                                          繳費年期:6年期;生存金給付年齡65歲

保單年度

5歲男性

35歲男性

65歲男性

5歲女性

35歲女性

65歲女性

1

54.16%

52.46%

49.39%

55.72%

54.47%

52.99%

2

57.51%

56.81%

55.49%

58.14%

57.63%

56.99%

3

58.73%

58.33%

57.59%

59.06%

58.77%

58.43%

4

59.42%

59.16%

58.69%

59.59%

59.42%

59.19%

5

59.89%

59.71%

59.38%

59.96%

59.86%

59.71%

10

94.62%

94.42%

93.47%

94.61%

94.53%

93.69%

15

104.70%

104.35%

101.26%

104.70%

104.61%

101.41%

20

114.35%

113.95%

107.63%

114.37%

114.34%

107.59%

※「富邦人壽金馬優退外幣分紅終身保險」早期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

※上表設算之結果僅供消費者參考,並非保證之金額。

*注意事項

  1.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銷售人員以詳細說明。
  2. 本文稿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富邦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3.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富邦人壽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4. 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5.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稅賦優惠。
  6.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7. 保險契約各項權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8. 本商品保險保障部份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9.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22.85%,最低19.31%;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富邦人壽服務據點(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www.fubon.com/life/),以保障您的權益。
  10. 富邦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放置網址www.fubon.com/life/,歡迎上網查詢。
  11.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778/電話:(02)877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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