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推出分紅、增額、還本三合一「活利優退」台幣分紅保單
高齡少子化導致勞動力缺口擴大,為鼓勵資深勞工續留職場,今年《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通過(註1),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但1111人力銀行調查(註2)發現,上班族平均58歲想退休,卻擔心物價通膨及退休金不夠用。為協助上班族提早打造樂退人生,富邦人壽推出目前市場結合分紅、增額、還本三合一功能的台幣分紅保單「富邦人壽活利優退分紅終身保險」(以下簡稱「活利優退」),一次滿足保障與退休後的穩定金流。
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上班族平均58歲就想退休,但高達89%擔憂退休金不夠用,整體退休壓力達69分。面對物價高漲,與富邦人壽合作的銀行也觀察到40至55歲的上班族客戶最擔心退休後,長達2、30年的時間沒有工作,不知道如何提前準備才能迎接退休生活。
富邦人壽表示,退休所需的基本財務需求包含日常生活費、休閒娛樂費、醫療照護費及家人安養費等各類費用,在退休準備時應注意以下四大風險;第一、長壽:隨著國人壽命延長,若以現在的平均壽命做退休規劃,可能遇到退休金不足的情況;第二、通貨膨脹:錢的價值會因物價上漲而縮水,不能以現在的消費金額來計算退休所需;第三、投資:準備退休金的期間可能遇到市場波動、投資虧損等風險。第四,不健康餘命:根據內政部及衛福部最新統計,2022年無法自由行動的不健康生存年數,男性4.2年,女性高達10.9年,再加上少子化趨勢使得子女撫養壓力大增,長照安養所需的費用支出同樣不可忽視。
為協助上班族提早樂活退休,富邦人壽專為退休需求量身打造「活利優退」,具有五大特色:第一、台幣計價無匯兌風險。第二、兩種繳費期間3年/6年減輕繳費負擔。第三、三種生存保險金給付指定年齡(55/60/65歲),退休時間彈性選擇,活越久領越多,最長領到保險年齡屆滿99歲以前。第四、壽險保障長期累積使資產增值。第五、生命末期提前給付功能:在生命最後歷程降低財務風險、醫療費不足的健康風險、長期看護需求的照護風險,活得更尊嚴。
對於沒有時間研究、不熟悉市場趨勢、擔心市場波動,希望交由保險公司專業團隊進行穩健理財的上班族來說,「活利優退」可滿足以下三種需求,第一、退休金流:生存保險金可提高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第二、風險保障:長期持有保單累積壽險保障,照顧家人。第三、累積資產:透過保單要保人、被保險人及指定受益人安排,順利將資產進行傳承(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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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令113年7月31日公布修正。資料來源:勞動部官網。
註2:資料來源:1111人力銀行113年10月25日發表跨世代退休規劃調查。
註3:本商品之身故保險給付,有可能於特定條件下小於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商品名稱:富邦人壽活利優退分紅終身保險(PALA/ PALB / PALC)。商品文號:113.11.18 富壽商精字第 1130004898 號函備查。給付項目:生存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商品之身故保險給付,有可能於特定條件下小於累積所繳保險費扣除已領生存保險金總額,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單紅利為非保證給付項目,可能會變動為較高或較低之數字,且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紅利可能為零。
*保險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非保證給付項目):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富邦人壽根據分紅保險業務上一會計年度的實際經營狀況,於會計年度結算時(紅利決算基準日 12 月 31 日)依保險單之分紅公式(如條款附表)計算本契約保險單紅利,若該年度有可分配之保險單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辦理。前述可分配之保險單紅利,於次年之4 月 30 日宣告,適用於保單週年日在宣告日當年度之 6 月 1 日至次年度之 5 月 31 日止的保單。
前項保險單紅利包含「年度保單紅利」、「終期保單紅利」,其給付內容如下:
一、年度保單紅利:
(一)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屆滿第二保單年度起,富邦人壽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依當時已公告應適用 之「年度保單紅利」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但保險期間屆滿當年度之年度保單紅 利,將於保險期間屆滿時改以現金方式一併給付予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二)本款紅利之給付,以給付當時本契約有效者為限,其計算及給付作業如下:
1.本契約於保單週年日前終止、停效或失效者,富邦人壽將不予給付當年度保單紅利;保單 週年日前申請減少保險金額者,則減少保險金額部分不予給付。
2.辦理展期定期保險者,其應給付但尚未給付之年度紅利金額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並依條款約定辦理。
3.辦理復效者,復效後至下一保單週年日之年度保單紅利,則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
4.辦理減額繳清該年度之保單紅利計算,則分別按減額繳清前後之保險金額依照經過日數比例計算。
二、終期保單紅利:
本契約有效期間且屆滿第五保單年度起,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身故或喪葬費用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將同 時以現金方式給付「身故或喪葬費用紅利」予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二)生命末期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 式給付「生命末期紅利」予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受益人。
(三)完全失能紅利:富邦人壽依第條款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 「完全失能紅利」予被保險人本人。
(四)解約紅利:要保人依條款約定終止本契約時,富邦人壽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解約紅 利」予要保人。
(五)祝壽紅利: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時,將同時以現金方式給付「祝壽紅利」 予祝壽保險金受益人。
*揭露事項:本商品之各保單年度末之解約金、生存保險金及預估紅利總和與加計利息之應繳保險費累計之差異情形揭示如下表。
繳費年期:6年期;生存金給付年齡:65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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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年度 |
5歲男性 |
35歲男性 |
59歲男性 |
5歲女性 |
35歲女性 |
59歲女性 |
1 |
52.09% |
52.34% |
48.26% |
54.66% |
54.81% |
52.76% |
2 |
57.66% |
57.69% |
55.98% |
58.65% |
58.71% |
57.84% |
3 |
60.25% |
60.24% |
59.32% |
60.77% |
60.79% |
60.32% |
4 |
61.84% |
61.79% |
61.27% |
62.12% |
62.10% |
61.83% |
5 |
63.02% |
62.93% |
62.63% |
63.14% |
63.11% |
62.95% |
10 |
91.08% |
90.82% |
90.34% |
91.07% |
91.02% |
90.70% |
15 |
95.88% |
95.35% |
93.81% |
95.94% |
95.77% |
94.40% |
20 |
100.55% |
99.83% |
96.53% |
100.69% |
100.47% |
97.27% |
※「富邦人壽活利優退分紅終身保險」早期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
※上表設算之結果僅供消費者參考,並非保證之金額。
*注意事項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銷售人員以詳細說明。
- 本文稿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富邦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富邦人壽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稅賦優惠。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保險保障部份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富邦人壽官網詳閱。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7.44%,最低17.32%;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富邦人壽服務據點(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www.fubon.com/life/),以保障您的權益。
- 富邦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放置網址www.fubon.com/life/,歡迎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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