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衛授疾字第 1090100030 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如圖一)。
二、若您已投保定額住院醫療保險,因確診罹患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而住院接受診療者,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將提高負壓隔離病房之給付標準:
險種 | 負壓隔離病房升等給付 |
定額住院醫療保險 | 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的保戶,療程中若需入住「負壓隔離病房」,將比照加護病房之標準升等給付。 另有購買外科手術保障的保戶,因治療必要施行插管處置者,將比照「手術項目給付比率表」之氣切手術給付。 |
三、投保本公司其他相關保險,因受該疫情產生之費用,亦可備妥相關單據向本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險種 | 賠付說明 |
個人定額給付住院醫療保險 | 已投保定額型或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保險的保戶,若因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而住院接受診療,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均可獲得保險理賠。 |
個人實支實付住院醫療保險 | |
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 | 已投保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的保戶,若經海外醫療機構之醫師診斷其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屬突發疾病必須入住醫療機構診療,且在該醫療機構接受診療,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可獲得保險理賠。 |
個人法定傳染病補償健康保險 | 已投保個人法定傳染病補償健康保險的保戶,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並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者,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定額給付「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 |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 已投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的保戶,若因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須接受治療且連續住院七日以上或身故,其親友前往處理費用、移送費用、安排子女返回境內費用、喪葬費用等,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可獲得保險理賠。 |
行程延誤補償(選擇型)保險 | 已投保行程延誤補償(選擇型)保險的保戶,若因旅遊當地因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該地,致繼續之預定行程延誤達約定時數,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可獲得保險理賠。 |
凡投保富邦產險旅平險、個人傷害險、健康險的保戶可享有以下「緊急救援服務服務」: 於海外發生意外傷害或突發性疾病,需要協助時,可立刻透過「海外急難救助」專線(國外直撥付費專線:手機「+886-2-25636292」當地國際公用電話「當地國際冠碼-886-2-2563-6292」)與客服中心聯絡,富邦產險將盡快提供保戶適切且必要的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
四、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預防措施與其他呼吸道感染相同,提醒您外出時須做好相關防護措施:
1、 外出請配戴外科口罩。
2、 勤用肥皂洗手。
3、 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4、 避免接觸野生動物與禽鳥。
五、保戶或需要協助之民眾均可利用本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0800-009-888,由專人為您服務,富邦產險關心您。
(圖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