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賠Q&A - 旅平險
T094 (公教人員旅遊平安卡):否,因屬費用保險需有費用單據及損失清單;但若有投保班機延誤保險且延誤達4小時以上(T092)則享有定額給付(不包含本國出發時班機延誤)。
TA89(快樂旅平卡、官網投保):若班機延誤六小時以上無任何費用支出可選擇定額給付。
T094 (公教人員旅遊平安卡):
被保險人因條款所列之保險事故須額外支出下列費用時,本公司於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限度內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交通費用: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或來往於住宿地點而須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要之交通費用,但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二、合理且必要之住宿費用及餐食費用(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但本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低於五萬元時,則以保險單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但此項費用係於中華民國境內旅行發生者,本公司不予給付。前述所稱住宿費用及餐食費用不包含他人同食或同宿之費用。
TA89(快樂旅平卡、官網投保):
被保險人依本附加條款第一條約定之事由致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時,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
一、定額給付:被保險人於主保險契約約定之賠償責任期間內從事海外旅行,因本附加條款第一條約定之事由致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三小時以上者,本公司依保險單首頁所載之「班機延誤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
二、實支實付: 被保險人於主保險契約約定之賠償責任期間內從事海外旅行,因本附加條款第一條約定之事由致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六小時以上者,對於被保險人因延誤所致而於延誤期間需額外支出之膳食、住宿及繼續其預定行程或往返機場、公共交通工具搭乘處與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負賠償之責,但賠償責任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單首頁所載班機延誤保險金額之600%為限。
前項第二款所支出之交通費用,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對於第一項第一、二款之約定,被保險人於每一事故僅能擇一給付。若被保險人之延誤事故係於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僅能選擇申領定額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但因前述事故導致失接已確認轉接之定期航班或公共交通工具者,得選擇申領定額給付或實支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保險金之給付,於主保險契約賠償責任期間內以兩次事故為限。
應備國外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受益人身份證明、被保險人有效護照及入出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