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特色
- 保障計畫說明
保障範圍: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身故、失能、需要門診或住院治療者,富邦產險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保障對象:村(里)長及未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代理人為被保險人。
• 保險條件:無投保年齡限制,免體檢,無需對保。
• 履約期間:自109年12月25日00時 至 111年12月25日00時止。本招標案為兩年期,110年12月25日到期將續保一年。
項目 | 保險項目 | 保險額度 |
A | 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1,000萬 |
B | 一般意外失能保險金 | 1,000萬(依失能等級給付) |
C | 傷害醫療給付保險金(實支實付) | 最高給付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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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最高給付90日 | 每日給付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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