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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不便險特色


(上述內容以D方案為例,詳如保單條款)

  • 本速算以年紀18歲~70歲為基礎,保費僅供參考,仍應實際投保資料計算為準
加價購特定票券取消補償保險

試算結果

小資旅遊
A方案

2,958

安心遊玩
B方案

2,958

人氣首選
C方案

2,958

申根推薦
D方案

86,850

期間限定
PD方案

86,850

國外旅遊不便險承保範圍
點此查看各方案比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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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方案

小資旅遊

B 方案

安心遊玩

C 方案

人氣首選

D 方案

申根推薦

E 方案

保小孩最佳

F 方案

保小孩

※無69萬喪葬及失能險
限滿15歲~未滿80歲 限滿15歲~未滿80歲 限滿18歲~未滿70歲 限滿18歲~未滿70歲 未滿15足歲專屬
(含喪葬及失能保險)
未滿15足歲專屬
須回傳要保書
立即投保 立即投保 立即投保
加價購險種
加價購特定票券取消補償保險 定額,給付1次為限
2千 2千 2千 2千 2千 2千
旅行平安保險
身故及失能
200萬
~ 1,500萬
300萬
~ 1,500萬
600萬
~ 1,500萬
1,200萬
~ 1,500萬
69萬 -
傷害醫療費用限額
身故及失能保額10% 5萬 5萬
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醫療限額 (含法定傳染疾病)
住院醫療: 身故及失能保額8% 住院醫療
5萬
住院醫療
5萬
門診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2%
急診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5%
返國後住院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5%
享樂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班機延誤(累進式) 定額,給付2次為限,延誤4小時以上
每次最高2千 每4小時1千 每次最高6千 每4小時3千 每次最高1.2萬 每4小時6千 每次最高1.2萬 每4小時6千 每次最高6千 每4小時3千 每次最高6千 每4小時3千
行李延誤 定額,給付2次為限,延誤6小時以上
1千 3千 6千 6千 3千 3千
旅程取消(實支實付) 限額
1萬 3萬 6萬 10萬 3萬 3萬
旅程更改(實支實付) 限額
1萬 3萬 6萬 10萬 3萬 3萬
行李損失 定額,給付2次為限
2千 5千 6千 6千 5千 5千
旅行文件損失 定額,給付2次為限
1千 3千 3千 3千 3千 3千
安心個人旅行綜合保險甲型
個人責任保險 限額,自負額2,500元
50萬 50萬 100萬 100萬 50萬 50萬
緊急救援費用 限額
50萬 50萬 100萬 150萬 50萬 50萬
居家火災臨時住宿補償 定額
- - 1萬 2萬 - -
居家竊盜損失補償 定額
- - 1萬 2萬 - -
安心遊個人旅行綜合保險
食品中毒補償 定額
3千 3千 5千 5千 3千 3千
行動電話被竊損失 定額,給付1次為限
1千 1千 1千 3千 - -
改降非原定機場費用 定額,給付2次為限
3千 3千 5千 5千 3千 3千
水陸公共交通工具延誤 定額,給付2次為限,延誤4小時以上
1千 1千 3千 3千 1千 1千
信用卡盜用損失 限額
- - 1萬 3萬 - -
信用卡購物保障 限額
- - 1萬 3萬 - -
SOS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SOS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3萬美金 3萬美金 3萬美金 6萬美金 3萬美金 3萬美金
- - - 提供日韓泰醫療代墊服務 - -
  1. 如幫自己、7歲以下子女(E方案)投保:出發前1小時都能投保,須刷本人信用卡,無須回傳親簽要保書。
    如幫家人、多人、7歲以下子女(F方案)投保:須提前5天投保,且須回傳親簽要保書。
  2. 旅遊出發前180天內可以投保旅平險(最高投保天數180天)。相同的保險期間,網路投保以1張為限。
  3. 若投保【E方案】
    • 訂立契約時,以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及產、壽險同業之喪葬費用保險金最高限額為新台幣69萬元(含)。
    • 若無法投保【E方案】,請改選擇【F方案】。
  4. 若投保【F方案】
    • 須提前5天投保,且須回傳親簽要保書。
  5. SOS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6. 投保後如需延長保期或退保,請至旅遊小管家辦理
    • 要保人可線上延長生效之保期或取消未生效之保單。
    • 如為保單取消,限"原繳費方式為信用卡"及"保期未生效前辦理"。
  7. 各投保方案,僅供國外旅遊適用。上述承保險種僅供參考,詳細給付範圍限保單之承保項目為限,承保理賠條件請依條款記載為主。

國外旅遊不便險理賠案例

班機延誤
案例:
小邦與女友準備搭乘廉價航空到日本賞櫻,預定為早上9時之航班,到達機場後卻接獲通知飛機因異常故停止飛行,且航空公司無安排替代班機。小邦臨時購買了其他航空公司的班機繼續行程前往日本,並於當日14時起飛。對於此次班機延誤超過四小時,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
行李延誤
案例:
阿富安排年假期間去韓國追星,到仁川機場下飛機後於行李提領處遲遲等不到自己的行李箱,七小時過後航空公司通知行李箱已尋獲,阿富前往領取後並向航空業者開立行李延遲抵達六小時以上之證明作為保險理賠所需文件。事後保險公司也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予阿富。
旅程取消
案例:
小明計畫至義大利旅遊度過10天假期,並於出發前8天即上網投保富邦產險旅平險D方案,卻在出發前一日收到重病已久的奶奶(三親等內)的病危通知,故只能取消行程,對於這段旅程取消後無法取回之預繳團費、交通費、住宿費及票券費,保險公司於額度內給付保險金。
旅程更改
案例:
小林規劃自義大利前往法國旅遊,搭乘火車前往的過程中,火車不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雖然身體無礙但行程被迫更改,需臨時尋找飯店入住,隔日再搭客運前往。對於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與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依約於保額限度內負理賠之責。
行李損失
案例:
小華安排旅行前往倫敦,領行李時發現行李因航空公司處裡失當導致托運行李遺失,因此小華向該航空公司開立之事故與損失證明,並於回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事後保險公司也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予小華。
旅行文件損失
案例:
小陳在法國旅遊期間發現自己的護照及簽證遭竊,便馬上報警同時請當地警方開立報案證明以作為後續理賠文件,事後保險公司也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予小陳。
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醫療
案例:
阿富跟老婆前往美國旅遊,不料第5天晚上,老婆突然肚子劇烈疼痛,緊急送醫診斷是急性腸胃炎,在醫院住了3天才恢復,出院時醫療費用總共是50多萬元台幣!事後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額度內之保險金。
特定票券取消補償
案例:
小慧全家人出國至日本旅遊,出發前購買知名遊樂園門票,入園當日因業者臨時宣布關閉無法進入。檢附購票證明與園方公告資訊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
水陸公共交通工具延誤
案例:
小琳赴日本旅遊,出發前已先購買新幹線指定座位,搭乘當天因天候不佳列車延誤4小時以上才發車。她向鐵路公司取得延誤證明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確認符合條件後,依約定給付定額保險金。
改降非原定機場費用
案例:
阿凱出國返台搭機途中,飛機起飛後因天候因素改降非原定機場。檢附航班證明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依保單約定定額給付改降非原定機場費用。
信用卡購物保障
案例:
小安去義大利以本人信用卡購買精品包,3天後精品包被搶,小安檢附刷卡證明與報案紀錄,因事故發生於海外且在購買10天內,符合保障條件,保險公司依約於保額限度內負理賠之責。
信用卡盜用損失
案例:
阿哲出國旅遊時信用卡遭竊,歹徒於掛失前24小時內盜刷多筆消費。阿哲向發卡銀行掛失止付並報案,檢附未授權刷卡明細及相關費用證明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扣除銀行應負擔部分後,依約於保額限度內負理賠之責。

國外旅遊不便險常見問題

Q1被保險人三親等內親屬車禍身故,三日後的旅遊行程無法進行,可否賠付「旅程取消保險」?

可以。被保險人三親等內親屬身故發生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二十日起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時止,保險公司負理賠之責。

Q2被保險人三親等內親屬於預定海外旅程出發前10日前身故已無心旅遊,可否賠付「旅程取消保險」?

可以賠付旅程取消保險金。
三親等內親屬須於特定期間內死亡或病危,保險公司始負理賠之責。
「本參考條款於115年3月31日前之承保範圍為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七日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
自115年4月1日起已放寬「特定期間內」係指自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二十日起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時止。如保險事故早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二十日或遲於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後發生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之責。
被保險人已實際進行海外旅行,故非屬旅程取消保險承保範圍。
「旅程取消保險」須發生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二十日起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時止,致必須取消預定之全部旅程,保險公司始負理賠之責。
由於被保險人已實際進行海外旅行,請參照「旅程更改保險」承保範圍。
必須是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或機場之地勤、運務人員罷工,致所預定搭乘之班次取消或延誤達二十四小時(含)以上時,才是旅程取消保險的承保事故。
惟,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或機場之地勤、運務人員已取得罷工權、已預告罷工期間或已宣布罷工則為不保事項。
不是。郵輪係以遊憩為主,非以大眾運輸為目的。
「公共交通工具」係指領有營業執照及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航(路)線,具有固定場站、固定班次(含加開班次),以大眾運輸為目的,提供不特定旅客運送服務之水上、陸上或空中交通工具。但不包含郵輪。
四個小時。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預定搭乘之定期航班發生延誤,致被保險人實際出發時間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班機延誤期間之計算,係自預定搭乘班機之預定出發之時起,至實際出發之時或第一班替代班機實際出發之時止,若為同一事故時班機延誤、班機取消、班機失接之期間得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如下:

常見問題範例

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下列情形視為同一事故,以給付一次為限:
一、去程於同一機場所發生之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
二、回程於同一機場所發生之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
三、因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所致轉接班機失接。
因班機延誤或班機取消所致轉接班機失接為同一事故,以給付一次為限。
一、以搭乘航空業者所提供之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為限。但被保險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航空業者所提供之第一班替代交通工具者,不在此限。
二、除返回中華民國之班機外,以原保險期間到期前安排者為限。
三、被保險人自行安排替代班機之目的地須與原預定搭乘班機同一目的地。但僅變更轉機地而目的地未變更者,不在此限。
倘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中華民國政府氣象機構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則該張保單因該颱風導致的班機延誤或取消將無法賠付。
很抱歉無法賠付。
被保險人未再繼續行程,則無班機延誤之事實。
被保險人必須搭乘航空公司所提供之第一班替代航班,如航空公司未安排而被保險人自行安排替代班機時,除返回中華民國之班機外,以原保險期間到期前安排者為限。實際出發時間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才符合班機延誤保險承保範圍。
很抱歉無法賠付。
班機延誤保險僅承保預定搭乘之定期航班所發生的延誤。
「定期航班」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航(路)線,具有固定場站、固定班次(含加開班次),提供不特定旅客運送服務之班機。
很抱歉無法賠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預定搭乘之定期航班發生延誤,致被保險人實際出發時間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班機起飛後如因故返回原機場檢修,再次出發所造成之行程受阻,仍須依航空公司出具之班機延誤證明為準。
如證明所載延誤期間達4小時以上者,保險公司將依保險契約約定辦理理賠。
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或機場之地勤、運務人員罷工。
二、被保險人在海外所處地點或預定前往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或天災。
三、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病危。
四、本次旅程所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
五、因搭乘之汽車(含自行駕駛)、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發生沉沒、翻覆、碰撞、出軌、墜落、爆炸、火災所致之意外事故。
一、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承保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以實際支出金額扣除可由旅館業者、交通工具業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業者處獲得之退款或非貨幣形式償還之等值金額計算,且最高給付金額以原預定之交通或每日住宿費用各增加20%,若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相關證明,則以每日交通及住宿費用合計新臺幣2,000元為限。
三、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之費用,如費用單據中包含他人之費用且無法拆分者,相關費用應依人數比例計算,保險期間內賠付金額之加總以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可以。
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以實際支出金額扣除可由旅館業者、交通工具業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業者處獲得之退款或非貨幣形式償還之等值金額計算,且最高給付金額以原預定之交通或每日住宿費用各增加20%,若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相關證明,則以每日交通及住宿費用合計新臺幣2,000元為限。
所增加的費用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之費用,如費用單據中包含他人之費用且無法拆分者,相關費用應依人數比例計算。
可賠付住宿費用;伙食費非旅程更改保險的承保範圍無法賠付。
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以實際支出金額扣除可由旅館業者、交通工具業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業者處獲得之退款或非貨幣形式償還之等值金額計算,且最高給付金額以原預定之交通或每日住宿費用各增加20%,若無原預繳費用或退款相關證明,則以每日交通及住宿費用合計新臺幣2,000元為限。
所增加的費用僅限於被保險人本人之費用,如費用單據中包含他人之費用且無法拆分者,相關費用應依人數比例計算。
很抱歉無法賠付。
旅程更改的承保範圍係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海外旅行期間係指自被保險人完成出境手續離開中華民國出境證照查驗櫃台之時起。
中華民國境內之住宿及交通費用為不保事項。
很抱歉無法賠付。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承保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可以。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其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很抱歉無法申請行李延誤保險。
轉機地並非旅遊目的地。被保險人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很抱歉無法賠付。
被保險人於返回中華民國境內機場之行李延誤為特別不保事項。
可以。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竊盜、強盜與搶奪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損失,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被保險人應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警政單位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
可以,須檢附航空公司開立之事故與損失證明。
交由所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託運且領有託運行李領取單之隨行託運行李,因該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遺失,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很抱歉無法賠付。
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為保險契約約定之特別不保物品。
保險公司賠償的是被保險人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到的損失。
旅行社包機(旅遊行程或機位銷售予不特定旅客)符合承保範圍內。反之,企業或私人包機、特定活動包機、政府或救援包機(專門為某特定用途及目的之包機)非屬承保範圍。
保險金額由各公司依商品開發程序,評估相關風險之可承受程度,風險胃納及風險控管措施等因素後,自行決定各項承保項目保險金額之額度,惟為符合損害填補原則,定額給付型商品保險金額之限額如下:
(一) 班機延誤保險:一次式給付商品為新臺幣六千元,累進式給付商品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二) 行李延誤保險:新臺幣六千元。
(三) 行李損失保險:新臺幣六千元。
(四) 旅行文件損失保險:新臺幣三千元。
各公司核保時應評估被保險人之投保狀況,其投保目的及保險金額是否符合公司之商品適合度政策;另外,為確保被保險人所投保之定額給付型商品的保險金額符合損害填補原則,被保險人在同一保險期間內(即保險期間有重疊,但不限於保險期間完全一致)之有效保險契約以二張為限且不得由同一保險公司承保(即單一保險公司以承保一張為限)。
※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所承保之損失,若有其他保險契約亦加以承保時,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損失金額以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對於全部保險金額之比例,負賠償之責。
※消費者於投保前請審慎瞭解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4月1日前投保完成之有效契約,適用簽訂當時之保險單條款約定辦理。
  1. 緊急醫療轉送(如直升機、醫療專機、救護車等等)
  2. 緊急轉送回國
  3. 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禮葬
  4. 醫療服務機構之推薦
  5. 安排預約當地醫師看診及住院
  6. 醫療傳譯服務
  7. 代轉住院醫療費用及保證金
  8. 代墊住院醫療費用及保證金(日本或歐洲申根國家且投保醫療加值型或申根計畫適用)...等
*針對「醫療協助」中第1項至第3項服務所贈送金額,請依保險單所載之「SOS緊急救援服務」額度為準,若部分服務所生之相關費用超過贈送額度,則需由保戶全額或部分負擔。
*其他相關內容可參閱「富邦產險旅遊小管家-緊急救援服務專區」
  • 線上服務流程:
    1. 請至旅遊小管家辦理(須登入會員)。
    2. 進入保單服務,點選"保單延長/取消"功能。
      →保單延長:請輸入延長後之保期(限保期未結束前辦理,合計天數以180天為限),確認保費並進行線上刷卡(須刷要保人本人信用卡)。
      →保單取消:限"原繳費方式為信用卡"及"保期未生效前辦理"。
  • 如您不符合上述條件,請就近洽本公司各分支機構辦理。
未填寫航班訊息不會影響您的理賠權益。如您有申請快捷理賠,當班機延誤達保單約定時數時,富邦產險提供投保旅遊險客戶快捷理賠服務,符合班機延誤理賠標準者,將主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
線上投保付款完成時,投保網頁將第一時間提供投保完成應注意的內容,並會產出交易序號,同時系統會自動發送手機簡訊與電子郵件至要保人的手機及電子信箱。如已離開網頁,可至投保專區右方之[投保後查詢]功能進入,即可查詢交易成功與否。
網路投保完成再經本公司內部核保程序後,選擇電子保單將於3-5個工作天內可收到EMAIL信件;選擇紙本保單將於7個工作天內可收到郵局以平信遞送給您的保單及收據。
請於保險契約生效前完成辦理,若晚於生效時間辦理者,恕不受理其變更。
  • 可變更下列內容:
    1. 保險生效時間提前或延後(保險生效時間如欲提前,需於提前之生效時間前辦理完成)。
    2. 批改旅遊地區。
    3. 要被保險人基本資料 (如電話、E-MAIL、地址等) 。
  • 請注意不可變更項目:
    1. 保額之增減。
    2. 保險項目之增減。
    3. 同保期無法再次於網路投保。
    4. 註銷後同保期無法再次於網路投保。
網路尚未提供線上變更保單資料/加保或退保險種/變更要被保險人資料等,如需批改保單資料請洽臨櫃辦理,將由專人為您查詢是否需辦理退保重保或批改,視變更項目需攜帶身分證影本、印章。若非要保人親自辦理,除了上述文件須備齊之外需提供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請就近洽本公司各分支機構臨櫃辦理。
請於保險契約生效前完成辦理,若晚於生效時間辦理者,恕不受理其變更。
  • 可變更下列內容:
    1. 保險生效時間提前或延後(保險生效時間如欲提前,需於提前之生效時間前辦理完成)。
    2. 批改旅遊地區。
    3. 要被保險人基本資料 (如電話、E-MAIL、地址等) 。
  • 請注意不可變更項目:
    1. 保額之增減。
    2. 保險項目之增減。
    3. 同保期無法再次於網路投保。
    4. 註銷後同保期無法再次於網路投保。
網路尚未提供線上變更保單資料/加保或退保險種/變更要被保險人資料等,如需批改保單資料請洽臨櫃辦理,將由專人為您查詢是否需辦理退保重保或批改,視變更項目需攜帶身分證影本、印章。若非要保人親自辦理,除了上述文件須備齊之外需提供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請就近洽本公司各分支機構臨櫃辦理。
因應主管機關規範,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投保旅平險 之 傷害醫療實支實付保險者,重疊的保險期間內以1張為限
如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該交通工具之預定抵達時刻係在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內,因故延遲抵達而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者,本保險單自動延長有效期限至被保險人終止乘客身分時為止,但延長之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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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本保險產品給付項目: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返國住院醫療保險金、旅程取消保險、班機延誤保險、旅程更改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個人責任保險金、行動電話被竊損失保險金、食品中毒補償保險金、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金、居家火災臨時住宿補償保險金、居家竊盜損失補償保險金、改降非原定機場費用保險金、信用卡盜用損失保險金、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金、特定票券取消補償保險金、水陸交通工具延誤保險金。
  2. 商品核准名稱及文號:富邦產物旅行平安保險113.11.29富保業字第1130004861號函備查。富邦產物安心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115.03.27富保業字第1150000776號函備查。富邦產物享樂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115.03.27富保業字第1150000719號函備查。富邦產物安心遊個人旅行綜合保險110.08.04富保業字第1100001835號函備查。富邦產物安心個人旅行綜合保險-甲型115.03.27 富保業字第1150000721號函備查。富邦產物個人旅行綜合保險改降非原定機場費用附加條款115.03.27富保業字第1150000720號函備查。富邦產物傷害保險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06.07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富邦產物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班機延誤理賠文件簡化附加條款115.03.27富保業字第1150000717號函備查。
  3.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保險內容以保單及其條款記載為準,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核保規則與保單條款辦理。
  4.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了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5.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31%,最低30.2%;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 (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insurance),以保障您的權益。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遼寧街179號7~14樓。
  6. 公開資訊:對於您的個人資料,我們有嚴格的保密措施,以維護您的隱私權,有關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歡迎利用網際網路至本公司網站www.fubon.com/insurance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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