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 怎麼賠一看就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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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種 ∕ 賠誰 | 我方駕駛 |
我方乘客 |
我方車輛 |
對方駕駛 |
對方車輛 |
強制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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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險 |
- | - | - | V | - |
第三人責任險 |
- | - | - | - | V |
超額責任險 |
- | V | - | V | V |
超額責任險 |
- | - | - | V | V |
駕駛人傷害險 |
V | - | - | - | - |
乘客責任險 |
- | V | - | - | - |
車體險 |
- | - | V | - | - |
竊盜險 |
- | - | V | - | - |
強制汽車責任險(險種代碼:21)● 汽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15,000元之罰鍰。● 車主投保汽車責任保險需維持強制險的有效性,以保障自身權益及避免受罰。●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1條規範,投保義務人於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強保法規定再行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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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產品文號:111.11.18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11.11金管保產字第1110494687號函修正 ※主要給付項目:第三人傷害醫療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 |
![]() 1、未投保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者,一律以【等級四】計算。2、未肇事出險者,於隔年續保時適用上表之加減費等級,每年【減費一級】且最低以【等級一】計算。3、若肇事出險者,於隔年續保時適用上表之加減費等級,每次【加費三級】且最高以【等級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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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單一汽車事故)附加條款(險種代碼:59D) |
被保險汽車發生非涉及二車以上之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死亡、失能或體傷時依照約定保額給付保險金。※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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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單一汽車事故限車主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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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汽車發生非涉及二車以上之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本人(限車主本人)死亡、失能或受有體傷時,依照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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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附加交通事故傷害保險(險種代碼:58) |
被保險人在國內搭乘汽車、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行走在路上所發生之交通事故所致失能、死亡或需住院醫療時,本公司依照約定保額給付保險金。※可選擇只投保失能、死亡給付或加保住院醫療保障(二擇一)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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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險種代碼:50A)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或其身體須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1.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 2.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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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之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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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傷害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險種代碼:2Q50) |
要保人投保富邦產物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加繳保險費後,加保富邦產物汽車駕駛人傷害保險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被保險人因發生主保險契約之承保事故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除依主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外,另按本附加條款之約定給付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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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險因車輛發生碰撞之修復或維修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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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之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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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險種代碼: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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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颱風:係指自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起至該警報解除止。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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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險颱風損害附加條款(險種代碼: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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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颱風所致之毀損或滅失,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颱風:係指自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起至該警報解除止。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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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險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險種代碼: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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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汽車發生車體損失險承保範圍之保險事故而其修理費用數額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按保險金額賠付之,不再扣除折舊。※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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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險種代碼:0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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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汽車借朋友(非列名被保險人)使用時,若發生事故致車體損失,保險公司會賠付後向此人追償。加保本險將可避免保險公司向朋友追償理賠金的窘境。※倘被保險汽車因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業等在其受託業務期間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得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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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代車費用附加條款(險種代碼:0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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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汽車發生車碰車事故所致之車體毀損進廠修理期間,所衍生出來的交通費用支出。※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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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附加特定事故保險(刮損險)(險種代碼:0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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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特定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本公司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單首頁所載「車體損失保險特定事故」保險金額為限,且理 賠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前項所稱「特定事故」係指下列事故:一、第三人之非善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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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鑰匙竊盜損失險(險種代碼:0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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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範圍: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汽車之汽車鑰匙因發生遺失或遭受竊盜、強盜、搶奪事故致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至原製造商或其代理商、經銷商所生複製鑰匙之費用,負賠償之責。依前項約定,本公司於保險期間內應負賠償責任最高以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且理賠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被保險汽車發生第一項之承保事故時,汽車鑰匙若為晶片鑰匙,被保險人需通知原廠註銷該晶片鑰匙。契約用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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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事故車體損失保險(險種代碼:0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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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範圍: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颱風、龍捲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因雨積水或土石流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汽車竊盜損失險保險(險種代碼:11)因車輛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包含失竊尋回之修復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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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可選擇之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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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險種代碼:12) |
保障車內原廠配件非與汽車同時失竊時之損失,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以本附加條款保費之六倍為限。例:保費為1,000元,理賠給付金額最高為6,000元。※前項所稱零、配件係指以被保險汽車原汽車製造商固定裝置於車上且包括在售價中或事先經雙方約定並載明於要保書上之零件及配件為準。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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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 (含零、配件)損失保險(險種代碼: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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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車內原廠配件非與汽車同時失竊時之損失,保險金額透過「約定比率」之方式,提供較傳統竊盜零配件險更完整、高額之保障。※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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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高額保障附加條款(險種代碼: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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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車內原廠配件非與汽車同時失竊時之損失,透過「約定保額」之方式,提供較傳統竊盜零配件險更完整、高額之保障。※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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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險代車費用附加條款(險種代碼:14) |
被保險汽車因失竊而無法尋回時,自向警方報案第三日起(不含報案日當天),本公司依約定金額每日給付代車費用,最高給付以30日為限。※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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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竊盜損失保險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險種代碼:17) |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竊盜損失險承保範圍之保險事故或因該事故所致之修理費用數額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額四分之三以上時,按保險金額扣除約定自負額後賠付,不再扣除折舊。※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補償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障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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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險(含多倍)(險種代碼:31)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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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責任險(險種代碼:32)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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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之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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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體傷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險種代碼:2Q31) |
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後,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最高賠償責任以主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加計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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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財損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 (險種代碼:2Q32) |
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後,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最高賠償責任以主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加計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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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國道拖吊交通費用補償保險(險種代碼:79A) |
要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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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慰問金保險(險種代碼:27A) |
被保險人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第三人體傷或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付的奠儀金,或是至醫院探訪所支付的住院慰問金等費用支出。(每一事故最高5、10、20萬元)※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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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多倍保障保險失能責任增額附加條款(險種代碼:33) |
被保險人因第三人責任保險承保事故致第三人失能,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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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險種代碼:50) |
被保險人於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體傷或死亡及失能時之保障 (住院日額2,000元)。本附加險所稱之「被保險人」,指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並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且經其簽名同意者為限。※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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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超額責任保險-甲式(險種代碼:30A) |
1.【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傷害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2.【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針對超過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3.【乘客體傷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或體傷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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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超額責任保險-乙式(每一期間)(險種代碼:30B) |
1.【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傷害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2.【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針對超過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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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超額責任保險-乙式(每一事故)(險種代碼:30B1) |
1.【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傷害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2.【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針對超過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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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保險(險種代碼:30D) |
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時,本公司針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的部份,依約定之保險金額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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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汽車道路救援費用保險(險種代碼:77C) |
1.【承保範圍】: 汽車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而致無法行駛時,拖吊救援(含全載與拖載)至被保險人指定或可以修復該車之處所所需之救援費用。被保險汽車因水箱缺水或汽油用罄,其送油或送水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但購買汽油所需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汽車因輪胎破裂無法行駛,其委由他人更換備胎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但備胎需由被保險人提供。被保險汽車因車門反鎖,其委由他人開鎖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被保險汽車因電瓶電力不夠無法啟動車輛,其委由他人提供接電服務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2.【特別不保事項】:對於下列事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汽車經過橋樑或高速公路收費站所需之費用。被拖吊車輛不願卸載其車上貨物致無法拖吊救援者。3.天災所致事故之理賠事故發生在颱風、地震等天災期間或因山崩、道路崩塌、洪水、因雨積水及土石流而致救援人員提供服務有實質上因難者,本公司得於天災過後道路暢通始進行救援工作。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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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險種代碼:38)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因而發生之律師費用,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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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故代車費用補償保險(險種代碼:0X) |
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因發生車對車碰撞事故、失竊事故所致毀損滅失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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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險,另有以下險種選擇: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雇主責任險、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旅客責任險...等。 |
乘客體傷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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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體傷責任保險(險種代碼:51A) |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駕駛除外)※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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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額乘客體傷責任保險(險種代碼:55A/55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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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因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受傷或死亡時,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本商品分為甲、乙型,甲型增額條件為1~4項,乙型增額條件為1~2項。增額條件如下: 1. 乘客失能且符合強制險1~3級。2. 乘客死亡且育有未成年子女。3. 乘客死亡且為被保險人之家屬者。4. 乘客死亡且為假日發生者。承保事故致乘客符合上述各增額條件一項或一項以上時,「每一個人」之保險金額自動增加一倍。※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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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之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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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體傷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險種代碼:2Q51) |
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乘客體傷保險後,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汽車乘客體傷責任保險假日或國道增額保障附加條款,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最高賠償責任以主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加計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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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加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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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物損害保險(險種代碼:8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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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明於保險單首頁保險標的地址之建築物其內之動產(註:「充電設備」則僅限權狀地址內之停車位),於保險期間內,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竊盜之各項危險事故發生損失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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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安心家庭日常生活責任保險(險種代碼:83D) |
家庭成員因日常活動所引起之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損時,在約定保額內,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第三人死亡或體傷時另給付慰問金: 1. 死亡慰問金:每一事故每一人定額給付10萬元。2. 住院慰問金:每一事故每一人定額給付1萬元。(慰問金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責任保額之40%為限)家庭成員定義:本人、配偶、子女及同居親屬。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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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物被竊損失保險(險種代碼:81) |
居家動產因他人不法侵入,從事竊盜、搶奪、強盜所致動產之毀損滅失,或建築物(門窗)遭竊時所致之毀損,在約定保額內,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1.普通物品:指家具、衣李、家常日用品..等,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以【實報實銷】為原則)2.特定物品:指珠寶、首飾、皮草..等,每件最高賠償分為5,000元或10,000元兩種。因竊盜所致建築物(門窗)之毀損最高賠償5,000元。 ※ 商品條款、核准文號、給付項目及預定費用率查詢 |
「電動車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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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險種代碼:6B01) |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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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險種代碼:6B05) |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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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竊盜損失保險(險種代碼:6B11) |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電動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險(險種代碼:6B31)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已失效、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規定不為給付或可得追償時,本保險之賠償金額仍應先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規定之給付標準扣除之。 |
電動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責任險(險種代碼:6B32)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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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代車費用補償保險(險種代碼:6B0D) |
本保險契約之承保範圍得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要保人得就下列各款之險種類別分別或同時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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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零配件被竊損失保險(險種代碼:6B1G) |
被保險汽車之零配件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且非與被保險汽車同時被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電動車之附加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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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險種代碼:6BA1) |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並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於被保險汽車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非因外來意外事故之電池自燃或爆炸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
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險種代碼:6BA2) |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並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電動車車體損失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汽車於充電期間因充電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電動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險種代碼:6BA3) |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電動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並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電動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汽車於充電期間因充電所致第三人傷害、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 (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