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智能專屬抽獎活動
好禮【月月抽】4~9月
115年4月1日~9月30日投保海外旅平險享抽獎活動(每月10名)


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 當您繼續瀏覽(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更多資訊請參閱 隱私權保護聲明 。 如何停止Cookies蒐集
被保險人於本公司賠償責任期間內,因遭受本保險契約條款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查看更多資訊>
被保險人於本公司賠償責任期間內,因遭受本保險契約條款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未滿十五足歲之被保險人如有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不含)前訂立之保險契約,其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則依條款約定辦理。
<查看更多資訊>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賠償責任期間內,在海外因條款所定義之突發疾病需住院診療時,本公司就其住院第一日起至第一百八十日止所實際發生之住院醫療費用給付「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但給付總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乘上「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如下黃表)之調整係數所得之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賠償責任期間內,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需接受門診診療時,本公司就其實際發生之門診醫療費用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但每次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總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乘上「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如下表)之調整係數之千分之五為限,且每日給付次數以一次為限。
| 地區 | 美、加 | 歐洲 | 紐、澳 | 日本 | 大陸 | 其他 |
|---|---|---|---|---|---|---|
| 調整 係數 |
200% | 150% | 150% | 150% | 100% | 100% |
一、海外:係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由中華民國政府所轄範圍以外之地區。
二、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需即時在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且在本公司該次賠償責任期間開始日前一百八十天以內,未曾接受該疾病之診療者。
三、醫院:係指依照當地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四、診所:係指依照當地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的診所。
五、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突發疾病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相當於中華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所稱之日間照護。
六、醫師:係指依照當地政府之法令規定,合法領有醫師執照之執業醫師,且非要保人本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查看更多資訊>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所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對於班機延誤之理賠金額,每滿四小時本公司依保險單首頁所載之「班機延誤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 但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保險單首頁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事故為限。
班機延誤期間之計算,自預定搭乘班機之預定出發之時起,至實際出發之時或第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
但被保險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第一班替代班機或替代轉接班機者,則班機延誤期間計算至次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
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
第一項之定期航班因故取消而未安排替代班機,且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自行安排替代班機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查看更多資訊>
【貼心提醒】
※上述"自行安排替代班機"→須於保期內自行購買替代航班繼續行程。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發生之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人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七日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 因下列第一款至第四款事故致其必須取消預定之全部旅程, 對於被保險人無法取回之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之費用,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一、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病危者。
二、被保險人於中華民國境內擔任訴訟之證人。
三、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致所預定搭乘之班次取消或延誤達二十四小時,或其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暴動、民眾騷擾之情事。
四、被保險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之建築物及置存於其內之動產,因火災、洪水、地震、颱風或其他天災毀損,且損失金額超過新臺幣二十五萬元者。
前項住宿費用不包含他人同宿之費用,如有他人同宿時,本公司依人數比例計算保險金,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查看更多資訊>
【貼心提醒】
※發生承保事故,被保險人必須在中華民國境內。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發生之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 因下列事故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
二、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
三、本次旅程所使用之護照或旅行文件遺失。
四、因搭乘汽車、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等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前項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以被保險人原預定之交通及住宿同等級之費用為限,
惟應扣除可由旅館業者、交通工具業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業者處獲得之退款或非貨幣形式償還之等值金額。
前二項之住宿費用不包含他人同宿之費用,如有他人同宿時,本公司依人數比例計算保險金,最高以本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查看更多資訊>
【貼心提醒】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發生之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 因下列事故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或滅失,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一、竊盜、強盜與搶奪。
二、交由所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託運且領有託運行李領取單之隨行託運行李,因該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查看更多資訊>
【貼心提醒】
※上述"個人物品"→僅賠「內容物」,行李箱外殼毀損不理賠。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本身之毀損或滅失乃屬於不保事項(物品)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發生之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 因下列事故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或滅失,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一、竊盜、強盜與搶奪。
二、交由所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託運且領有託運行李領取單之隨行託運行李,因該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查看更多資訊>
【貼心提醒】
※上述"個人物品"→僅賠「內容物」,行李箱外殼毀損不理賠。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本身之毀損或滅失乃屬於不保事項(物品)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發生之事故,本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約定之賠償責任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其本人或親友必須支付救援費用,本公司依條款契約規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於中華民國境外旅行時:
1.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2.於中華民國境外,因發生突發疾病而死亡,或因該突發疾病而於賠償責任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死亡者。
3.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於中華民國境外因發生突發疾病,因而須接受治療且連續住院七日以上者;若被保險人住院期間須轉院治療者,該轉送期間亦計入上開期間。
二、於中華民國境內旅行時:
1.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2.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而須接受治療,且連續住院十四日以上者;若被保險人住院期間須轉院治療者,該轉送期間亦計入上開期間。
三、因其所搭乘之飛機或船舶遭遇意外災難而行蹤不明;且警方、政府機關或救難組織已展開搜救者。
四、因登山而行蹤不明;前開所謂行蹤不明,指被保險人超過原預定下山時間四十八小時,且警方或救難組織已開始搜救者。
五、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失蹤,且警方或救難組織已開始搜救者。
<查看更多資訊>
<SOS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活動期間:
115年1月1日~3月31日(車險保險到期前三個月即可投保)
【活動1】:月月抽【Apple】iPhone 17 Pro (512G)
【活動2】:投保強制險+車體險/竊盜險抽全聯萬元禮券。
【活動3】:加入富邦產險會員抽萬元momo幣。
活動期間
115年4月1日~9月30日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透過「iCard.AI」連結至富邦產險官網投保「海外旅平險」,免登錄即可享抽mo幣500元抽獎資格。(每月抽出10名)
抽獎公告
得獎名單將於每月20日前公佈於此活動頁(遇假日順延至次日工作天)。
|
115年4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劉*宏 | 0026CT2****423 |
| 林*珊 | 0026CT2****003 | |
| 蘇*佑 | 0026CT2****783 | |
| 朱*旬 | 0026CT2****575 | |
| 陳*安 | 0026CT2****386 | |
| 陳*婷 | 0026CT2****402 | |
| 陳*妮 | 0026CT2****069 | |
| 劉*珠 | 0026CT2****840 | |
| 鍾*伶 | 0026CT2****870 | |
| 林*瑋 | 0026CT2****238 |
|
115年5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
115年6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
115年7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
115年8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
115年9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mo幣500元 |
|
115年1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好禮即享券500元 | 林*綺 | 0026CT2****484 |
|---|---|---|
| 陳*維 | 0026CT2****907 | |
| 王*權 | 0026CT2****700 | |
| 田*緣 | 0026CT2****364 | |
| 吳*虹 | 0026CT2****899 | |
| 楊*順 | 0026CT2****065 | |
| 吳*偉 | 0026CT2****337 | |
| 曾*雯 | 0026CT2****443 | |
| 陳*文 | 0026CT2****356 | |
| 王*惠 | 0026CT2****595 | |
| 林*君 | 0026CT2****878 | |
| 郭*杰 | 0026CT2****037 |
|
115年2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好禮即享券500元 | 陳*銘 | 0026CT2****878 |
|---|---|---|
| 蕭*樺 | 0026CT2****131 | |
| 施*安 | 0026CT2****301 | |
| 陳*帆 | 0026CT2****468 | |
| 王*如 | 0026CT2****741 | |
| 張*成 | 0026CT2****862 | |
| 鄧*涵 | 0026CT2****333 | |
| 丁*民 | 0026CT2****757 | |
| 黃*儀 | 0026KVE****160 | |
| 楊*晞 | 0026CT2****764 | |
| 林*如 | 0026CT2****486 | |
| 許*婷 | 0026CT2****141 |
|
115年3月 獎項 |
中獎者 | 保單號碼 |
|---|---|---|
| iPhone 17 Pro 512GB/橘色 | 蕭*涵 | 0026CT2****505 |
| 好禮即享券500元 | 陳*儂 | 0026CT2****052 |
| 陳*竹 | 0026CT2****807 | |
| 商*婕 | 0026CT2****581 | |
| 簡*羚 | 0026CT2****135 | |
| 李*湘 | 0026CT2****362 | |
| 朱*茹 | 0026CT2****484 | |
| 嚴*梅 | 0026CT2****004 | |
| 林*竹 | 0026CT2****164 | |
| 曾*延 | 0026CT2****202 | |
| 張*嵐 | 0026CT2****959 | |
| 胡*雯 | 0026CT2****319 | |
| 黃*婷 | 0026CT2****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