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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注重價值投資、靈活的資產配置調整、嚴控信用風險,並搭配投資標的之分散度控管以降低單一機構之風險,同時著重匯率避險操作以降低匯率波動風險。
基金類型
債券型
註冊地
台灣
風險等級
RR3
計價方式
多幣別
計價幣別
新台幣
成立日
2012/03/28
保管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主要投資
標的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承銷中之公司債、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在美洲、歐洲、亞洲、非洲、大洋洲等國家或地區內進行交易,並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符合美國Rule144A 規定之債券及具有相當於債券性質之有價證券)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簡稱債券指數ETF,含放空型ETF(Exchange Traded Fund)。
基金規模
新台幣 1.22 億元 (2021/03/31)
收益分配
月配息
收益分配
說明
1.本基金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以外國家或地區所得之利息收入扣除本類型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收益分配以實際可分配收益餘額為正數時,方得分配。經理公司應按月依該等利息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進行收益分配。 2.上述可分配收益由經理公司於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後,按月分配收益。 3.本基金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應於每月結束後之第二十個營業日(含)前分配之。有關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 4.本基金B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收益分配,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出具收益分配覆核報告後,始得分配。有關前述收益分配,其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依信託契約第三十一條規定之方式公告之。
基金單位
淨值
新台幣 9.2210 元 (2021/04/15)
定期定額
否
定期不定額
否
線上交易
是
經理費率
最高經理
費率
保管費率
最高保管
費率
經理人
楊珮汝
學歷
東吳大學商用數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
富邦投信固定收益投資部副理
富邦投信固定收益投資部基金經理人
南山人壽專案副理
台新投信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