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

富邦人壽金安心醫療養老保險

核准文號:97.11.04(97)金管保二字第09702197690號

最新修訂文號:98.04.27 金管保三字第09802546540號

       98.06.01 富壽商品字第098001號函備查

                    99.09.0199.06.03金管保品字第09902077400號函修正

                    本契約條款樣張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至少三日審閱期間

商品特色及功能

◎體貼您~壽險保障擇優給付,對您最有利
◎照護您~住院/加護病房雙重給付,雙倍安心
◎關心您~健康加油3、6、5慰問金,貼心給付好溫馨
◎我還能~精打細算您的荷包,滿期時領回年化保險費總額1.05倍

保險範圍

【名詞解釋】
一、給付限制:各項保險金其所有保單年度累計最高以「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之1200倍為限。

二、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

三、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四、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五、癌症: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第91日或復效日起第91日開始,組織細胞異常增生及有轉移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經病理篩驗確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最近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


範例:高小弟6歲,投保「富邦人壽金安心醫療養老保險」,繳費20年,投保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0,年繳保費17,900元,假設被保險人在第四保單年度的第200天身故,計息利率為2.5%。則應退回保費公式與計算說明為:

(17,900×(1+2.5%)^317,900×(1+2.5%)^217,900×(1+2.5%)17,900)×(1+2.5%*200/365) 75,348

投保規則

◎保險年期:20年
◎繳費年期:20年
◎投保年齡:0歲 ~ 60歲
◎繳別:
0歲~15歲:年繳
16歲(含)以上: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投保限額:(以百元為單位)


◎保費折扣:首期-匯款(主約):1%
        首續期-富邦信用卡、轉帳(主+附約) :1%
      續期-自行繳費(主+附約) :1%
◎附加附約:
  (1) 不得附加「終身型」附約、HSA/HSB/HSC/HSD、WP、WPA;
  (2) 不得附加保險年期高於本商品保險年期之附約;
  (3) 不得附加眷屬附約;
  (4) 以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100倍計算附約可附加額度
◎重要相關權利: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適用之附加條款/批註:富邦人壽生前需求提前給付批註條款

行銷通路

本險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投保:
一、富邦人壽所屬業務同仁
二、銀行
三、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公司
四、直效行銷
※無開放網路投保
**本網頁內容僅供商品簡介之參考,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

注意事項

1.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富邦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2.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
  
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3.本商品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4.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稅賦優惠。

5.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業務員、服務人員、服務中心
   (
免付費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6.本商品保險保障部份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7.有關本險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之利息計算方式,可至本公司網站參考本險商品內容說明。

8.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0814樓/電話:(02877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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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費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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