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查文號:89.02.19(89)富壽企發字第004號
最新修訂文號:96.12.28金管保二字第09602505761號
富邦人壽平準終身壽險(NLWF)
商品特色及功能:
一、分期繳費20年,享有終身壽險保障。
二、滿95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三、繳費期間內,因意外或疾病致成2-6級殘廢,可享豁免保費,讓保險更保險。
四、每人每年24,000元列舉扣除,可享稅賦優惠;另指定受益人之身故給付,得免計入遺產課稅。
二、滿95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
三、繳費期間內,因意外或疾病致成2-6級殘廢,可享豁免保費,讓保險更保險。
四、每人每年24,000元列舉扣除,可享稅賦優惠;另指定受益人之身故給付,得免計入遺產課稅。
商品內容:
一、身故(喪葬費用)/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全殘廢者,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若保險金額與已繳保險
費總額相較為低時,改按已繳保險費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
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屆滿前身故/致成全殘廢者者,除依約定給付身故(喪葬費用)/全殘廢保險金外,對於分期繳保
險費部分,另按日數比例退還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費。
二、豁免保費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屆滿前,致成二至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免繳未到期的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
三、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且年齡屆滿九十五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投保範例:
以30歲男性投保保額100萬,年繳保費27,000元為例,
投保規則:
一、保險期間:終身(至95歲)
二、繳費年期:20年
三、繳別: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四、投保年齡:0歲至65歲
五、投保限額:
最低保額 | 10萬 | |
最高保額 | 14足歲以下 | 200萬 |
14足歲以上 | 2000萬 | |
六、附加附約:不得附加分紅附約
行銷通路:
本險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投保:
一、富邦人壽所屬業務同仁
二、銀行
三、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公司
四、直效行銷
※無開放網路投保
一、富邦人壽所屬業務同仁
二、銀行
三、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公司
四、直效行銷
※無開放網路投保
**本網頁內容僅供商品簡介之參考,詳細內容請以保單條款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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