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


◎「前置協商」申請人條件: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申請前置協商者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NT$ 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2. 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
  3. 對金融機構之債務按期還款有困難者。

    ※ 上述「金融機構」包含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卡業務機構、中華郵政公司及保險公司。

◎ 如何申請「前置協商」:

請備妥以下七項文件,以掛號方式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請自行備妥 )  
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
4.債權人清冊正本:
 
(1) 近1 個月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http://www.jcic.org.tw/index.htm申請)。
 
(2) 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含民間債務)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
5.近2 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1 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6.近3 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請自行備妥)。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 向各地勞保局申請),若確無本項資料,可免提供。  
 
◎ 富邦人壽「前置協商」服務窗口:
  1. 服務時間:上午9:00 ~下午5: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2. 諮詢專線:02-66302099分機1538(陳小姐)、1522(賴先生)、1520(王先生)。
  3. 收件地址:10849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52號9樓(請註明「富邦人壽前置協商」收)。
  4. E-Mail:collection.life@fubon.com

    以上前置協商申請表格及其他相關作業規定,亦可至銀行公會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網站(https://www.twidrp.org.tw/index.jsp),或致電銀行公會諮詢專線02-85961629以獲得更進一步的前置協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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