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9日 董事會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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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誠信立業,全體員工須遵守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崇法務實推展業務,杜絕賄賂貪瀆之行為。
第二條 落實公司治理制度,健全體制,回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例如員工、股東、客戶、政府機關等)之期許,致力提升經營績效,確保公司永續經營。 |
第四條 重視企業人才,致力於人才的培育與發展。鼓勵員工自我提升,並協助發展職涯。
第五條 積極推動各項環境保護與節能措施,以降低公司營運對環境所造成之衝擊。
第六條 整合金控資源以發揮最大效能,持續關懷社會弱勢、深耕文化教育及提升藝術生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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