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民

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2011年4月29日 董事會核定

第一條 誠信立業,全體員工須遵守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崇法務實推展業務,杜絕賄賂貪瀆之行為。

 

第二條 落實公司治理制度,健全體制,回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例如員工、股東、客戶、政府機關等)之期許,致力提升經營績效,確保公司永續經營。


第三條 秉持正確詳實且公平揭露之原則,揭露公司資訊予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落實經營資訊透明化之目標。

 

第四條 重視企業人才,致力於人才的培育與發展。鼓勵員工自我提升,並協助發展職涯。

 

第五條 積極推動各項環境保護與節能措施,以降低公司營運對環境所造成之衝擊。

 

第六條 整合金控資源以發揮最大效能,持續關懷社會弱勢、深耕文化教育及提升藝術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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