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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安護久久終身醫療保險(WHA1)

商品特色及功能
 
1. 繳費20年,終身享有1,200倍醫療帳戶!
  繳費20年,終身享有1,200倍健康醫療帳戶,守護持續至111歲。
2. 繳費期滿領回生存金 資金運用有免煩惱
  20年繳費期滿,領回年化保險費總額0.7倍之生存保險金,退休生活有規畫。
3. 理賠不倒扣,生存金+壽險=最高還本1.02 倍!
  20年繳費期滿,除可領回生存保險金,身故再給付年化保費總額的32%,保證不倒扣已理賠之保險金。
4. 終身住院補助+壽險給付,保障完整生活安心
  一次擁有終身疾病及意外住院規劃,更有壽險給付照顧家人,讓您安心一生沒煩惱
5. 住院醫療+加護病房加倍給付,雙重給付安心加倍
  終身享有一般住院醫療投保日額 1 倍、加護病房住院依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日數額外再給付日額之 1 倍的保障,雙重給付安心加倍。
 
商品內容
 
一、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111歲以前死亡或全殘廢,,本公司依下列方式計算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在繳費期間內死亡或全殘廢者,按其投保之「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100倍與「年化保險費總額」二者之較大者給付。   
   (二)在繳費期滿後死亡或全殘廢者,按「年化保險費總額」的0.32倍給付。   
二、 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繳費期滿仍生存者,本公司按繳費期滿之「年化保險費總額」之0.7倍給付「生存保險金」。
三、 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111歲以前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接受住院診療者,本公司自被保險人住院診療之日起,依其投保之「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乘以實際住院醫療日數(含出院及入院當日)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但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 (含入住加護病房)最高日數以90日為限。如被保險人出院後,又因同一傷害或疾病於同一日入院診療時,該日不得重覆計入住院醫療日數。
四、 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111 歲以前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之加護病房接受診療者,除依約定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外,另按其實際入住加護病房日數,乘以其投保之「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
   但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加護病房住院最高日數以30日為限。如被保險人出院後,又於同一日入院診療時,該日不得重覆計入住院醫療日數。
五、 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111歲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年化保險費總額」的0.32倍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或復效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
※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
※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年化保險費總額,係指按「年化保險費期數」乘以「年繳表定保險費」,其中「年化保險費期數」於繳費期間係指身故或全殘
廢診斷確定時,所經過保險單年度(含身故或全殘廢診斷確定當年保單年度)之年數;於繳費期滿後係指繳費年期。
※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合計之限制,其所有保單年度累計最高以「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之1,200倍為限。

※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十六歲前身故/全殘廢程度者,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給付,不適用前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15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退還予要保人。
三、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保險年齡16歲前致成全殘廢程度者﹐本公司改以「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係指本公司將各期「所繳保險費」依2.25%之年利率﹐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保險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投保範例
 

富小姐30歲,購買富邦人壽「安護久久終身醫療保險」,投保「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0元,繳費20年期,每年繳交保費22,750元;除終身醫療及壽險保障不離身,繳費期滿更可領回年化保費總額0.7倍之生存保險金,規劃快活人生!


投保規則
 
注意事項
 

揭露事項
依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規定分紅人壽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規範之揭露事項,「富邦人壽安護久久終身醫療保險」解約金、生存保險金及可能紅利總和與應繳保險費之累積值比例。
依據下表顯示「富邦人壽安護久久終身醫療保險」於早期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
(繳費年期:20年期)

保單年度

5歲男性

35歲男性

60歲男性

5歲女性

35歲女性

60歲女性

5

48.7%

53.1%

55.9%

47.9%

52.1%

55.8%

10

68.2%

75.2%

81.4%

66.9%

73.5%

86.0%

15

70.8%

78.3%

85.0%

69.5%

76.6%

84.0%

20

73.4%

81.3%

88.3%

72.1%

79.5%

87.2%


商品名稱:富邦人壽安護久久終身醫療保險(WHA1)
備查文號: 98.04.27 金管保三字第09802546540號
          98.04.30(98)富壽商發第496號函備查
          98.06.01 富壽商品字第098001號函備查
          99.04.30 富壽商發第099075號函備查
          99.09.01依99.06.03金管保品字第09902077400號函修正
          100.07.01依100.04.11金管保品字第10002523040號函修正
本契約條款樣張須於訂立契約前提供要保人至少三日審閱期間
給付項目: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住院醫療保險金、加護病房住院醫療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生存保險金
疾病等待期: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或復效日以後發生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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