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邦銀行

Fund 輕鬆定期不定額理財計劃


一、定期不定額介紹:


定期不定額的投資方式是在每月固定時間投資不固定金額於共同基金。有別於傳統定期定額固定時間投資固定金額之特性,定期不定額具備所有定期定額的優點,如定期投資與平均成本,但不同之處在於其每次投資金額將隨著衡量指標而決定高、中、低三種不同扣款金額。定期不定額較定期定額多具備了逢高減碼、逢低加碼之投資精神,因此在績效之表現上一般推定以較定期定額來的好,可說是定期定額投資進化版。

 


二、定期不定額優點:

 

優點1:系統控制定期投資,避免追高殺低疑慮

 

一般投資人對於投資時機無法準確掌握,每當全球股市歷經幾次大幅震盪後,投資難度往往相對提高許多,而投資人在經歷震盪之後更容易因為投資環境的一些消息面的影響,往往主觀人為判斷高低點反而容易陷入抓高殺低的迷思,使得投資效果相對大打折扣。若利用定期不定額每月固定時點投資,基金淨值上揚時降低投資金額,買到的單位數較少;淨值下降時投資金額增加,買到的單位數更多,使平均投資成本的效果更加顯著,進而分散投資風險。

 

優點2落實逢高減碼,逢低加碼投資法則

 

每個人可承受投資風險與期望報酬率都有所不同,在大跌時候仍願意逢低進場加碼佈局之投資人,以往只能以單筆申購或是手動調整投資金額的方式來做調整。若是透過定期不定額投資機制,透過衡量指標表現,以科學化的方式自動在高點時降低投資金額,低點時增加投資金額,,投資人只要一開始設定好自己可接受之高中低投資扣款金額,即可輕鬆又確實做到逢低加碼,逢高減碼,為投資效果加分。

 

優點3:靈活投資,績效更高

 

油價漲、物價漲,唯有薪水不漲的時代,任何一分投資都該運用在刀口上,透過時間複利的神奇魔法,方能為自己打敗時代的考驗。比較單筆投資、定期定額與定期不定額三種投資方式,投資於MSCI全球新興市場指數,將會發顯三種投資方式在時間的考驗下,歷經股市多空的考驗呈現出來的投資報酬也有明顯的差異:

 

投資試算:台北富邦銀行 單筆、定期定額與定期不定額績效比較

 

*投資期間:1999/4/30-2008/4/30  *扣款日計算:每月月底為扣款日  *投資標的:MSCI 新興市場指數

 


註: 依照本行定期不定額扣款機制~
當「五日平均」大於110%的「1年基金淨值平均」時, 為"低扣款金額"
當「五日平均」介於110%的「1年基金淨值平均」與90%的「1年基金淨值平均」之間時, 為"中扣款金額"
當「五日平均」小於90%的「1年基金淨值平均」時, 為"高扣款金額"


三、本行定期不定額機制介紹:

為了讓投資更有效率,本行選擇以基金淨值作為衡量指標,精選境外及國內基金過去一年淨值天數大於200日之基金,確認該基金具有充足淨值參考數可作為基準扣款機制後,再以基金淨值扣款日前『五日平均』與『過去一年平均』淨值做比較後進而決定當月應扣款之區間,充分發揮『逢高減碼,逢低加碼』之投資原理。投資人可先行設定與調整欲扣款之高、中、低之扣款金額,各區間差距可依扣款標的屬性不同自由調整,享有靈活變動之優勢。

 

1、  基準扣款金額計算方式

 

扣款日前五日

加減碼 扣款區間
「五日平均」(註1)>110%「1年基金淨值平均」(註2) 減碼 低扣款金額
90%「1年基金淨值平均」(註2)≦「五日平均」(註1)≦110%「1年基金淨值平均」(註2) 持平 中扣款金額
「五日平均」(註1)<90%「1年基金淨值平均」(註2) 加碼 高扣款金額

註1:『五日平均』是以扣款當日前五個日曆日往前算五個淨值平均。

 

註2:『1年基金淨值平均』是以該基金過去一年(日曆日,不含假日)淨值之平均。

2、E-mail專屬通知服務定期不定額之投資人可申請以E-mail方式於每月扣款日前五日,自動通知當月扣款區間與應扣款金額,還可搭配停損停利服務通知,以E-mail提供最完整之專屬優質理財服務。

四、台北富邦銀行定期定額與定期不定額業務比較:

 

定期定額 定期不定額
1、  最低投資金額(每次每筆)

 

 

台幣 3,000 5,000
美金 100 150
歐元 100 100
英鎊 70 100
澳幣 150 150
瑞士法郎 120 150
新加坡幣 200 300
港幣 700 1,000
瑞典克郎 1,000 1,000
日幣 10,000 20,000
加幣 120 150
紐西蘭幣 150 150
備註:台幣以仟元為增加單位,其他外幣各幣別以元為增加單位。
2、每次扣款金額 固定(依照投資人預設金額) 依基金淨值「五日平均」與「1年基金淨值平均線」關係,『逢高減碼,逢低加碼』決定當次扣款區間為預設之低或中或高金額

3、台幣信託最低申購手續費收取標準 

境外股票型、平衡型:新台幣100元
境外債券型、境內基金:新台幣50元
(各手續費優惠專案於優惠後仍需受最低手續費限制)
4、自動暫停機制 連續扣款失敗三次自動辦理暫停
5、扣款通知e-mail服務 可申請E-mail通知服務,於扣款前五日寄發當月扣款區間與扣款金額
6、扣款標的特殊限制 申購及全部轉換後之標的均須符合『過去一年有效基金淨值天數需大於200天以上』之條件,始可成為扣款標的
7、自動終止機制 如因基金合併及客戶自行申請『全部轉換』等異動,導致所轉入之新標的未符合『過去一年有效基金淨值天數需大於200天以上』之條件,或扣款標的嗣因進行清算者,則本交易自動終止,且嗣後均不再進行每月扣款。
8、特殊限制 委託人原申購契約扣款方式係以『定期不定額』方式扣款者,則該筆交易不能異動為『定期定額』,反之亦然。
9、注意事項 扣款日為每月6、16、26日,請於前一個營業日將款項存入扣款帳戶內,方能順利扣款。預計扣款日遇到休假日時,則延至下一個營業日扣款

五、定期不定額注意事項:

1、定期不定額業務依照扣款基金類別不同,台幣信託設有最低申購手續費限制,最低收取標準如下:境外股票型、平衡型最低申購手續費為新台幣100元。境外債券型、國內基金最低申購手續費為新台幣50元。各手續費優惠專案於優惠後仍需受最低手續費限制

 

2、定期不定額基金申購連續三次扣款失敗者,將自動為投資人辦理『暫停扣款投資』之異動

 

3、定期不定額基金申購及全部轉換後之標的均須符合『過去一年有效基金淨值天數需大於200天以上』之條件,始可成為扣款標的

六、Q&A

 

1、 為何扣款標的淨值數要一年內有大於200天以上的基金才可以?

  • 答:本行高中低金額扣款衡量主要來自於該基金『五日平均淨值』和『一年平均淨值』的比例後決定扣款金額,若是基金的淨值數過少,將會看不出此時該基金的表現是過高或過低,而失去定期不定額逢高減碼,逢低加碼的精神,因此限定扣款標的淨值數要一年內有大於200天以上才符合資格。

2、 定期不定額轉換之相關規定?

  • 答:投資人若選擇部分轉換,扣款標的仍維持原標的。若選擇全部轉換將改扣新轉入後之標的,如因新轉入之標的扣款標的,淨值數要一年內小於200天以上不符合資格,則本交易將自動終止,嗣後均不再每月扣款。
3、 定期不定額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申購手續費如何計收?
  • 答:申購手續費依照基金公司規定費率於申購時收取。惟定期不定額台幣信託業務設有最低申購手續費收取之規定,各手續費優惠專案於優惠後仍需受最低手續費限制。最低申購手續費收取標準:境外股票型、平衡型:新台幣100元,境外債券型、境內基金:新台幣50元。 

    例:
    國內基金5,000*1.5% * 0.6(6折優惠方案時)=45 =>仍須收最低手續費50元 
    境外股票型:5,000*3% *0.6(6折優惠方案時)=90 =>仍須收最低手續費100元
4、 我如果要停止扣款或各項異動可不可以?如何辦理?
  • 答:投資人可以選擇辦理「停止扣款」、「恢復扣款」、「變更扣款投資金額」、「變更扣款投資日期」、「變更扣款投資標的」、「部分贖回」或「全部贖回」,只要就近到附近任何分行辦理異動申請即可。若是已申請『網路銀行服務』之投資人亦可透過網路銀行辦理異動。
5、 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停止扣款?
  • 答:如因基金合併及投資人自行申請『全部轉換』等異動,導致所轉入之新標的未符合『過去一年有效基金淨值天數需大於200天以上』之條件,或扣款標的嗣因進行清算者,則本交易自動終止,且嗣後均不再進行每月扣款。另外連續扣款失敗三次自動幫投資人辦理暫停,如需恢復扣款需在另行申請。
6、 定期不定額投資境外基金如因故變成未核備基金時,是否可繼續扣款投資?
  • 答:如扣款標的因故變成未核備基金時,投資人仍可以繼續保留原投資至全部贖回為止,但不可增加投資金額。
7、 原本已經在扣定期定額,可不可以直接轉成定期不定額?
  • 答:目前未開放定期定額與定期不定額轉換,原定期定額投資人如果希望變更為定期不定額投資方式,需另外申請定期不定額,而原定期定額可續扣或辦理終止、暫停等異動。

警語:

  1. 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承保範圍。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 
  2.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受託銀行不保本不保息。受託機構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不保證本金之安全或獲利,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仍均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3. 本行銷售之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4.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委託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http://www.fundclear.com.tw/ )中查詢。
  5.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6.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7.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8.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可能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0%,可能造成基金淨值高度波動及衍生其他風險。 
  9.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銷售機構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10. 基金交易係以長期投資為目的,不宜期待於短期內獲取高收益。任何基金單位之價格及其收益均可能漲或跌,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之投資金額。 
  11. 基金交易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如下:1.投資標的及投資地區可能產生之風險:市場(政治、經濟、社會變動、匯率、利率、股價、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產業景氣循環變動、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法令、貨幣等風險。2.因前述風險、受益人大量買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買回價格等因素,或有延遲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 
  12. 委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需瞭解並同意本行可能得自交易對手之任何費用,均係作為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 
  13. 本行銷售之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此類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此類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請委託人審慎評估。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委託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此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14.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於前述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佔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不得超過法令限制(目前國內投信基金為百分之三十、境外基金百分之十),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洽詢專線:0800-007-889  WWW.FUBON.COM   台北富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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