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資格
-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至40歲之間,經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查符合資格並經核發同意購置住宅證明者。
適用建築
- 所購建物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如登記為「店舖」、「工廠」、「辦公室」‧‧‧等即不得辦理本貸款;建物登記簿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若登記為第一次登記,則必須提出買賣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
貸款額度
- 最高新臺幣220萬元。
超過青年優惠低利貸款額度部分
- 若貸款額度超過優惠額度部分,可選擇搭配辦理本行其他房屋貸款。
貸款期限
- 最長20年,寬限期最多為5年。
貸款利率
- 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自撥付貸款之日起七年內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年息1.375%)機動調整,惟最高不超過年息3%;自第八年起至借款期滿日止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年息1%機動調整。(政府補貼利率及原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中華郵政定期儲金利率請參閱
償還方式
- 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申請方式
- 洽詢免付費專線 0800-007-889 按9。
- 線上申請。
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範例
1.本產品以貸款金額200萬元、貸款期間20年為例:
| 前七年 | 第八年開始 |
| 貸款利率 | 1.375% | 2.375% |
| 各項相關 費用總金額 | 0元 | 0元 |
| 總費用 年百分率 | 1.375% | 2.375% |
2.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3.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4.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0年7月6日。
5.詳細內容依本行最新規定為準,本行保留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