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有人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表格
- 保險金申請書
- 死亡診斷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 被保險人全戶之除戶戶籍謄本
- 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 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以同一張的信用卡支付票款之證明文件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表格(依殘廢程度給付5%~100%之承保金額)
- 保險金申請書
- 殘廢診斷書
- 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 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以同一張的信用卡支付票款之證明文件
旅遊不便保險
- 以承保信用卡購買機票之證明及該機票影本
- 被保人以承保信用卡消費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費用之簽帳單及其他相關證明 ( 收據或發票 )
o 班機延誤:刷卡支付必要之膳食、住宿或來往於機場及住宿地點之交通費用
o 行李延誤、行李遺失:刷卡支付必要之衣著或日用必需品費用 - 航空公司出具之相關證明
- 求償人或其配偶、子女之身分證明或戶口名簿
- 填寫旅遊不便險求償申請書
行李延誤暨行李遺失信用卡理賠申請書下載
班機延誤信用卡理賠申請書下載
(申請書請至網頁最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備註 :
- 上述有關信用卡旅遊平安保險暨不便險各項保險內容係以本行與承保之保險公司所訂定之保險契約為依據。
- 被保險人必需於保險期間內,以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已確認班次之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旅行社團費,始能獲得信用卡旅遊不便…等各項保障,但被保險人嗣後取消前述商用客機或團費之交易者,本公司即不負理賠之責。
- 被保險人需以承保之信用卡支付旅遊不便所產生之合理及必要費用,始能獲得保險公司之賠償。
- 另依規定以未滿 14 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得逾新台幣 200 萬元。
- 受益人之指定 :
o 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及移靈費用保險金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o 殘廢保險金為被保險人本人。
o 不受理另行指定或變更。 - 恐怖主義、戰爭或其他軍事行動不在本保險承保範圍之內。
- 如因個案需要,保險公司得向保險人要求,另行提供必要資料。
- 申請理賠表格請來電本行信用卡客服專線 (02) 8751-1313 索取。 富邦產物 24 小時服務專線 : 0800-009-888
備案時,請說明 :
- 出險時間、地點
- 損失情形
- 可聯絡人員電話及姓名申請理賠時應提供之資料如下 :
承保範圍應提供之資料 | 旅遊不便保險 | |||||
班機 延誤 | 行李 延誤 | 行李 遺失 | 旅行文件 重置及留滯 | 行程 取消 | 劫機 補償 | |
1. 理賠申請書 ( 本公司提供 ) | ※ | ※ | ※ | ※ | ※ | ※ |
2. 死亡證明 ( 死亡事故 ) | ※ | |||||
3. 醫院診斷證明書 | ※ | |||||
4. 支付機票或團費之簽帳單 ( 需有授權號碼 ) 及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 ※ | ※ | ※ | ※ | ※ | ※ |
5. 登機證、機票、行李牌 | ※ | ※ | ※ | ※ | ※ | ※ |
6. 索賠費用之簽帳單及消費明細之收據或發票正本 | ※ | ※ | ※ | ※ | ※ | |
7. 申請持卡人配偶或子女理賠時之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 ※ | ※ | ※ | ※ | ※ | ※ |
8. 機場發出之班機延誤證明 | ※ | |||||
9. 機場發出之行李延誤證明及領回行李之證明 | ※ | ※ | ||||
10. 重置後之旅行文件影本 | ※ | |||||
11. 被保險人向當地海關、警察機構、交通運送機構或其他 | ※ | |||||
12. 劫機事故證明文件正本 | ※ | |||||
備註 : 如因個案需要,保險公司得向被保險人要求,另行提供必要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