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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信用

 

循環信用就是當您在購物消費時,以您的信用卡做為延伸信用之彈性繳款方式,也就是說,當您在您的信用卡額度內消費後,不必在指定繳款期限內,全額繳清帳單上的款項,您可選擇僅先繳交帳單上最低應繳金額或以上之金額,至於其它尚未繳交部份,將由銀行先行為您繳給店家,然後您可再依照往後您所收到的帳單內本行所加入之利息的金額,按月繳付銀行即可。

循環信用利息

尚未償還餘額,將自本行代墊簽帳消費款之日起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日止,按帳單通知之循環信用利率逐日計算循環信用利息。自民國95年7月起本行以持卡人電腦評分系統訂定不同等級之信用風險,且考量資金及營運成本等因素,訂定循環信用差別利率定價。

本行信用卡差別循環利率,詳細說明請見「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主要費用說明

 

最低應繳金額

持卡人每期最低應付款項為當期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之10﹪,加計其餘未清償應付帳款之2%及超過信用額度之全部交易金額、累積當期以前各期逾期未付最低應繳款項總和、基金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暨其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基金手續費、年費等),如低於新台幣800元,以新台幣800元計。


※ 「一般消費金額」係指持卡人當期訂購商品、取得服務、代付費用而使用信用卡付款之金額,不包含預借現金及代償交易性 質之金額。

 

違約金

違約金:當期應付帳款扣除持卡人至當期繳款截止日止已償付帳款後之未繳清金額(不含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及各項應繳手續費),

詳細說明請見「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主要費用說明

 

※持卡人逾期應按月繳付違約金,其應付違約金最高以 3期為計算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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