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6月1日起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開辦「富邦e化繳費網」以晶片金融卡繳納各項地政規費服務。
本行為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及代辦國庫(稅)業務之銀行,所代理或代辦之公庫債權享有優先受償之權。
臺北市政府已發行尚未到期之實體建設公債得轉換為登記形式債券。
臺北市政府93年度第1、2期與95年度第1期建設公債99年12月31日前申請轉換為登記形式債券可享免收「帳簿維持費」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