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序號:1 |
二、主旨: |
本公司受託經管之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訂於98年5月13日上午9時30分以書面決議
方式召開受益人大會,並自98年4月14日至98年5月13日停止本基金受益證券過戶申請,謹此公告如後。 |
三、依據: |
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4條第2項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民國95年7月21日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6041號函「金管會審查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
標準」辦理。 |
四、事由: |
(一)報告事項:1.基金管理績效之報告。2.不動產管理機構適格性之檢討。
(二)決議事項:修訂信託契約條文第23條條文標題與第4項及第24條第1項第12款之內容。 |
五、召開受益人大會日期:98年5月13日 |
召開受益人大會時間:9時30分(24小時制) |
六、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98年4月14日 |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98年5月13日 |
七、會議內容: |
(一)受益人大會決議事項: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第23條之條文標題與第4項及第24條第1項第12款之內容。 |
(二)受益人大會表決程序:依據信託契約第30條及第34條辦理 |
(三)其他: |
八、辦理過戶手續: |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8年4月13日16時0分前(24小時制) |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23611300 |
(五)辦理過戶方式:請於民國98年4月13日下午4時以前駕臨或郵寄至本基金受益證券事務處理機構 |
(六)其他: |
九、書面決議通知書之寄發及其他: |
本次受益人大會書面決議通知書及表決票於98年4月22日前(含當日)以掛 號寄出,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基金受益證券
事務處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六一一三○○。 |
十、表決票寄還日期:98年5月12日下午4時前送達本基金受益證券事務處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十一、開(驗)票程序:訂於98年5月13日上午9時30分假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08號地下二樓(富邦人壽國際會議中心)進行 |
十二、其他應公告事項: |
十三、特此公告 |
資料來源: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