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流程與項目、 時程、 費用項目等
規劃作業流程
案件申請流程
【REAT申請流程】
塗銷抵押權或取得不實行抵押權之同意書
委託人公告債權人於期限內聲明異議
受託機構董事會決議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
洽請專業估價者估價、律師、會計師表示意見
若自行管理信託財產者,應設信託監察人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管理信託財產
公募者須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及請證券商包銷必要時接洽信用增強機構
於國外募集或私募者,應先報請中央銀行同意
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 (公募採核准制)
屬公募者應取得上市櫃同意,並經證期會核准財政部洽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
若有重大變化應於二日內公告並申報
經財政部核准或申報生效
私募 :30日內開始收款,收足後15日內報備 公募:三個月內募集並公告,完成後5個營業日內報備,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受益證券
【REIT申請流程】
洽定投資標的
必要時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相關費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