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證明申請
申請保險費繳納證明
年度:
保單號碼:
保單序號:
主約險種:
被保人姓名:
要保人姓名:
聯絡電話:
您的E-mail:
申報所得稅可免附繳費證明了,請看說明~
繳費證明申請說明:
1. 98年度起,納稅義務人可藉由自然人憑證,由國稅局網站或全省國稅局分局、稅捐稽徵所服務櫃台查詢保險費金額。如查詢之金額與申報金額相符,則可免檢附繳費證明,如金額不符者,始需檢附繳費證明正本申報。
2. 若當年度同一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本公司繳交保費高於24,000元者,僅能由國稅局查得24,000元之列舉保費金額,若低於24,000元,則依實際繳納保險費金額申報列舉,且無揭露任何與保單件數、險種等無關所得稅列舉扣除申報之資訊。
3. 請秉持節能減碳、愛護地球的精神,參考稅務機關便民新措施,請您依列舉扣除之需要申請補發,我們將以郵寄方式寄至您的收費地址,您約一週內可收訖。